李贻煌副省长在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讲话

13.08.2014  21:16

(2014年6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宣贯《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研究当前汛期和高温季节保安全的措施,并就开展“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作出部署安排。

刚才,卿吉同志宣讲了《暂行规定》、通报了1-5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永银同志通报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提出了对策措施,讲得都很好。与会同志共同审议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请省安委办根据大家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发执行。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强化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今年以来,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平稳向好。从前五个月的统计数字看,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发生事故975起,死亡463人,同比分别下降26%和21.8%。二是大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平稳。建筑业、烟花爆竹、工矿商贸和道路交通等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民航等领域没有发生事故。三是大部分地区安全平稳。10个设区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萍乡、新余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四是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较好。列入控制指标考核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94%,占年控制指标的22.10%,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是较大事故总起数居高不下。已发生较大事故23起,同比多6起、上升35.29%,连续五个月同比上升。其中,道路交通领域较大事故19起,同比多5起。二是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铁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领域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煤矿同比多11人。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对此不能有任何含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要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压力,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毫不懈怠。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该规定得到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充分肯定。6月3日,国务院安委办全文向全国进行了转发,供各地区学习借鉴。省安委办也要认真组织好省内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做到知责明责。各地、各部门要把《暂行规定》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准确把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及其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让《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为各级领导干部所了解、所掌握。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带头落实,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出规定,对履行职责提出要求。

二要勇于担当,着力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要切实加强对《暂行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强化事前问责和事后追责,严厉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增强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

三、强化事故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5月下旬,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反馈意见看,还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应急预案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汛期和高温季节特点,采取过硬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安全。

一要进一步加强事前预防。要深入开展企业自查自改、部门专项执法等排查治理活动,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设施,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二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整治。要抓好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强化源头治理,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针对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起数的上升势头,请公安部门牵头,安监、工信、质监、交通、教育、工商等部门参与,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针对非煤矿山爆破事故上升趋势,请公安部门牵头,安监、国土、工商等部门参与,开展整治。针对露天采石场事故上升趋势,请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国土部门参与,尽快拿出整治工作方案。

三要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气象、水文、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对可能出现的雷电、大风、突发性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要及早预报、提前预警,做好应对工作。

四、强化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今年6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打非治违”百日专项行动。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成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要抓住重点,增强行动实效。要把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作为打击的重点领域,把事故多发、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区域作为打击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煤矿和非煤矿山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二要严厉执法,发挥震慑作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措施,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例,查处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三要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能。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协调配合和动态监控,查清、斩断非法生产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经济链条,不让非法违法行为有滋长的土壤和空间。省安委办要充分发挥湘赣交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机制的作用,联防联查,联治联通,坚决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要注重结合,致力长效监管。要坚持打防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加大煤矿企业重组、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烟花爆竹重点县安全攻坚等工作力度,严把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违法现象反弹蔓延。

五、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今年6月是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省委、省政府对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都作了重要批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实际效果。

一要紧扣主题,唱响科学发展主旋律。要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坚守“红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使社会各界凝聚坚守“红线”的共识与共为。

二要领导带头,形成全民参与的生动局面。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至少要参加两次、各级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至少要参加三次“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街道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着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要同频共振,传播安全发展正能量。活动月期间,我省将组织开展《暂行规定》宣讲、“安全生产万里行——赣鄱行”新闻采访、应急演练等多项活动。各地、各部门在积极参与全省性活动的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不搞形式主义,务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新闻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版面,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大力普及安全知识,着力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努力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