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治理副科以上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牟利

04.07.2014  10:56

    7月3日,记者获悉,吉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克服侥幸心理,及时自查自纠,终止退出,主动上交。自查认真彻底,纠正到位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不认真,隐瞒问题拒不自纠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专项治理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4年6月下旬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2014年9月1日后,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

  专项治理对象: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专项治理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重点是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牟取利益突出问题。

  为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察已开通举报电话(8230937)和网络举报(井冈廉政网http://www.jglz.gov.cn网络举报专页)两种方式,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自查自纠 终止退出主动上交

  7月31日前,各地各部门(单位)按要求组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

  每名自查对象都要认真填报《吉安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吉安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表》。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本地、本部门或职务影响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行为的,要立即自查自纠、自行终止,及时清算并从工程建设项目中退出,自纠情况要及时向组织报告。

  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要在7月31日前主动上交。其中,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本级科级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交市纪委监察局或市廉政账户(账号为1509042429000017318,户名:中国共产党吉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户行:工行鹭洲分理处)。各地科级以下领导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获取的不当经济利益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廉政账户。交款凭证个人应妥善保管作为上交依据。

  无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的也要零报告。自查不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的对象,要签订《个人承诺报告书》,与《工作方案》、《公示表》一同在本单位醒目位置集中张贴公示6天。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重点检查 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近年来有群众举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违规采取BT模式、邀请招标方式和不招标直接发包等工程项目等。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自查自纠,教育帮助其他对象消除顾虑,支持和督促本地、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