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金融办增设地方金融管理处和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10.03.2017  20:05

  近日,省编办批复省政府金融办增设地方金融管理处和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地方金融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县域金融、绿色金融、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普惠金融的培育发展和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对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交易场所等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授权省政府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或组织的准入审批与发展规划工作;负责P2P等互联网金融备案登记工作;协调推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协助做好民间金融组织的合作交流工作。

  江西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省政府金融办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信息技术部、发展服务部、宣传交流部、人才培训部等4个机构。主要职责:负责金融改革创新事项的推动和新兴金融业态的创设与孵化;开展多层次金融交流合作,提供金融人才与金融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