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省扶贫移民办:联合部署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16.05.2016  14:17

5月11日,江西省检察院和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在南昌联合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暨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今后五年我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动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为我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服务保障。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省纪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潘东军,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章康华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长邱利主持。

会议分主分两个会场,全省各级检察院相关人员、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全体干部、25个扶贫重点县政府分管领导、2900个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等共计7100余人参加。

刘铁流在讲话中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全省检察机关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高检院部署上来,增强做好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力度,为我省精准扶贫顺利推进、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铁流强调,要按照省检察院和省扶贫移民办联合制定的我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有力的措施、科学的方法、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一要牢牢把握专项工作的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基层组织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规划编制和落实、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农村基层干部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犯罪案件,筑牢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的“高压线”;二要 牢牢把握线索发现、协调联动等措施, 加强信息收集,积极扩大案源,加强与扶贫工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实现扶贫部门12317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的有效衔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资源整合,及时打开专项工作局面;三要 牢牢把握源头治理要求,通过 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专项预防、推动建章立制 深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建立和完善防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四要牢牢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打击犯罪与维护群体利益并重,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办案效果与扶贫成效的有机统一。

刘铁流要求, 全省 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把专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将专项工作纳入各地扶贫工作全局,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专项工作机制,进一步 加强督促指导,做到 统筹管理、动态推进、督办问责、 加大宣传 建立长效机制,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创 “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潘东军在会上要求,一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正视我省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管之责,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检查力度,切实加强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教育管理干部,防止“灯下黑”,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扶贫和移民办的工作沟通协调,共同建立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务求“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

章康华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十八大以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和“十三五”期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任务举措、主要内容,对全省扶贫系统开展专项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做到全面推动廉洁扶贫行动、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资金整合强化资金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为全省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2013年以来,持续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其中惠农扶贫是八个重点领域之一;2015年7月,省检察院又专门部署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2013年至今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各级政府及扶贫部门支持配合下,依法查处扶贫开发和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566人,占查办全部职务犯罪案件人数的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