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共场所禁烟力度

10.07.2015  13:33

  ●杨先涛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些部门和地方也制定了相关规章规定和地方性法规。2013年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在火车、飞机、公共汽车和机关单位的会场,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要看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仍较为普遍。最近笔者走访了一些机关、学校、医院和文艺场所,发现有的机关单位办事敬烟,个别医生一边看病一边吸烟,电梯里也有吸烟现象。不仅如此,不少青少年也加入到了吸烟的行列。

  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全方位的。据有关资料显示,吸烟者与不吸烟者相比平均寿命减少十年。全世界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人数达600万。我国有吸烟人群3亿,另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除二手烟外,还有三手烟,是指残留在墙壁、衣服、椅垫、地毯或吸烟者头发、皮肤上的粒子和气体,而主要受害者是儿童。建议加大控烟、禁烟宣传力度,尤其是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在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如办公场所、会议室、办事大厅等。爱国卫生委员会和卫生监督部门要经常深入到机关单位、文艺场所、网吧等公共场所检查,发现违规吸烟的,不仅要处理吸烟者,还要处理单位。把控烟、禁烟列入各部门单位年终考核目标,与创建文明县城作为一项内容,一并打分,计算成绩。各级领导干部要作控烟、禁烟表率,机关要清除烟灰缸,对敬烟的人要进行劝告、批评,分管的领导要担当责任,共同把控烟、禁烟搞好,绝不让禁烟、控烟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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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