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督办力度 严格取水制度

07.07.2016  14:53

经2016年4月1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江西省水资源条例》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为严格落实条例的取水制度及其它相关规定,南昌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水资源大队执法人员近期加大对全市取水户的检查、督办力度,通过翻阅证件资料、历年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现场检查计量设施和取水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等形式,全面进行核查。同时配合局水资源处、审批服务中心的相关同志对正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和申请延续取水许可证的南昌市第九医院、江西博能投资有限公司、紫金城中江地产、七星商务酒店、金沙二路过桥米线酒店、江西省民政学校等单位按审批程序及条例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大队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申请单位的计量设施和取水设施,对未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的,责令限期按要求安装;对取水设施未按方案实施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没按要求整改的取水单位,将依据《江西省水资源条例》进行依法查处。

此次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取水户积极进行宣传《江西省水资源条例》,贯彻落实依法取水、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取水户的取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