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农民工入会与服务工作

30.10.2015  12:58

近日,中共新余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方案对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方案明确:支持并推动工业园区设立工会组织,企业100家以上、职工5000人以上的省级及国家工业园区,可结合大部制改革,设立总工会或基层工会联合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工业园区工会主席由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兼任,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会干部。方案还明确,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其主要领导由同级党委有关负责人兼任,确属必要的地方可配备1名专职副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抽调、借用到其他岗位。此举将对于进一步推进新余市农民工入会与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方案还对加强工会等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工会工会环境,促进工会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和提供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