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16.11.2016  03:0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宣传引导和舆论支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重要意义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的有效载体,是扩大政府法制工作影响的重要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在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营造良好法治舆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同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 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积极性不够高,宣传面不够广,有些基层单位的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甚至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宣传机制不 够全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宣传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等普遍未建立,宣传工作各自为阵,没有形成宣传合力。 三是宣传方式不 够活 宣传方法陈旧、死板,借助报刊媒体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利用互联网等载体扩大宣传的力量薄弱,宣传平台建设亟待加强。对上述问题,必须要从确保实现党的十八大目标任务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宣传工作机制和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力支撑,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二、明确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开展宣传:

一要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开展宣传。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把中央和省委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以及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在政府法制工作的实践之中。及时跟踪报道全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工作部署、任务分工,及时传达宣传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引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按照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要围绕日常政府法制工作开展宣传。 深入宣传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依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日常法制工作知识,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和熟悉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合力。重点抓好以下宣传:大力宣传政府立法工作,在常规性宣传基础上,对立法进程中调研、听证、发布等重点环节、焦点问题及政策解读作适度深度报道,有效扩大公众知情范围;积极宣传行政复议工作成果,结合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影响,选取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联系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宣传各级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做法,树立各级政府良好形象;结合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深度报道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行政调解宣传工作力度,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经验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调解的社会认知度。

三要围绕政府法制工作成果开展宣传。 针对当前政府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重点宣传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方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等领域的最新工作成果,更好地改进和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实践。

三、扩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平台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平台,着力抓好以下平台建设:

一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平台。 加强与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等中央和省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其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等特点,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更加全面深入地宣传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

二要不断扩宽互联网宣传平台。 省政府法制办将加大江西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的采编力度,进一步强化其窗口作用和服务功能,并及时登载和更新相关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本地本部门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提高网络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要继续抓好法制机构内刊宣传平台。 内刊《江西政府法制》是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内部交流的重要载体,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促进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增强《江西政府法制》时效性和传播力,自2016年11月7日起,内刊不再以纸质稿形式刊发,将采取在江西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的方式发布,以便各地各部门及时查阅。各地各部门在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创办法制工作内刊,推动工作交流和对外开放。

四、健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机制,重点建立以下制度:

一是建立年度计划制度。 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将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本年度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对重点内容列出时间表,逐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

二是建立宣传联络员制度。 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明确1名懂业务、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人员为政府法制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宣传稿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及工作联络。

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审核制度。 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稿件,在遵循客观、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本级、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的基本原则下,还应遵循逐级上报、逐级审核、逐级把关的原则。省政府法制办原则上只受理各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法制信息宣传稿件,其他县(市、区)级政府法制机构信息宣传稿件统一由所在市级法制机构审核后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如下措施,强化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或部门领导的支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定1名分管领导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1名以上具有宣传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承办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能落到实处。

二要严明宣传纪律。 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针对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在开展宣传工作中,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促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稳步推进,如期完成。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 省政府法制办将建立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通报制度,从2017年起,对各设区市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具体制度另行制定)。各地各部门要踊跃投稿,各设区市每天至少报送1条以上信息稿件,省政府各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以上信息稿件。请各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和省政府各部门填写《政府法制宣传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报送省政府法制办。联系人:熊斌;电话:88918218;传真:88918217。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宣传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政府法制宣传联络员登记表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附件:

 

政府法制 宣传联络 员登记表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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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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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府法办字〔201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