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

15.09.2015  17:25

日前,南昌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洪府发2015﹝35﹞号)。《意见》共4部分,20条,明确了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建设中的任务。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意见》明确,政府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开发区)以及乡镇(街道)、有工矿企业行政村基层安全队伍的建设。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能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意见》提出,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对企业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依托“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定,定期发布非法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和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信息,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用经济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意见》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和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期不整改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政府和企业有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