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低保户的动态管理
14.10.2014 19:42
本文来源: 政协新闻网
●龚细鹰
低保金本仅用于救济贫困家庭的生活,然而现在有些经济状况良好的居民采用假报、瞒报的手段隐瞒自己的收入及房产,恶意骗领低保金。还有的低保户收入状况已好转,不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不主动向社区申请取消低保,依然享受低保金。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首先是我国对恶意骗取低保的行为惩罚不力,对骗保者仅限于追回低保金,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这些措施不足以打击骗保者;其次,低保户管理部门无行政执法权力,难以核查到骗保者真实的财产及工资收入;其三,对低保户管理缺乏监督机制,仅靠社区有限的工作人员去了解低保户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力量微乎其微。
为保证低保金准确发放给真正困难的家庭,应加强对低保户的动态管理,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去做:
第一,建立全国联网的公民信誉记录,无信誉不良记录的居民才有资格享受低保。
第二,修改立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恶意骗保的行为人,除全额追回所骗低保金外,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唯有重拳惩罚骗保者,使其觉得骗保行为得不偿失,才能从源头遏止欺骗行为的发生。同时,赋予民政部门去银行、房管局调查核实低保户财产的权力,更快速准确地掌握低保户的经济状况。
第三,从低保户每月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推测其家庭真实的经济状况。困难家庭在日常生活的开支方面一定会非常节俭,如果一个低保户的以上几项消费水平远远超过当地一般家庭,则可确定此低保户隐瞒了收入,酌情降低其享受标准或给予取消低保。
第四,完善对低保户的监督机制。社区应长期公示低保户名单及其享受低保标准,公布举报电话,让这项惠民工作接受民众的监督,使对低保户的管理真正透明化。 (作者单位:丰城市建新社区)
本文来源: 政协新闻网
14.10.201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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