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加强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督查督办

08.11.2013  17:58

  日前,省环保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环境信访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加大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一是建立制度,完善案件督办。每月根据当月来信来访总体情况,将受理、转办、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对未办结的案件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办结、及时上报。
  二是实时调度,促进案结事了。对个别处理不力、进度缓慢的信访案件,省环保厅及时发文并赴现地调处,有效处理了一批影响安全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是带案下访,解决疑难案件。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带案下访,帮责任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加大办理力度,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提高了办理质量。
  四是严格审核,确保办理质量。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按照案卷资料齐全、办理程序合法、答复材料规范的要求,对责任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有弄虚作假现象、处理意见不落实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一律退回重办,严把信访案件结案的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