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部署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漂漂亮亮 干干净净 井然有序 和谐宜居

17.12.2015  11:56

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市政府日前发文《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建设“漂漂亮亮、干干净净、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自我保健意识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政策进一步完善,重点传染病、血吸虫病、慢性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与同步实现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制定《鹰潭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消除影响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主要因素,努力建设适应小康水平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地方与驻鹰部队、武警的协调,发挥部队和武警先锋模范作用,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部队和武警的帮扶、指导力度,搞好营区周边环境卫生。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按照今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总体要求,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县级政府作为县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健全农村环卫队伍,完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的环卫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使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开展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重点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问题,使全市城市卫生环境、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2、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水源地保护。按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安全格局,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具备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现状、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排查安全隐患。充实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人员、装备,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建立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由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中毒疾病的发生。

  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科学监测和控制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

  加强饮用水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106项指标检测能力,县级地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进度,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往农村延伸,重点建设血防疫区、地方病病区及学校、幼儿园的饮用水工程。强化已建工程的运营管理,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负责人制度。水质监测尽快覆盖全市农村地区,建设水质监测结果报告制度。

  3、抓好农村改厕、旅游景区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优先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计生室厕所问题。抓好新农村示范村、国道及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改厕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粪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四格式生态厕所”等新技术。加强开展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沿线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实现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旅游餐馆旅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区域的厕所达到1A以上标准,使旅游厕所成为旅游公共服务环境优化的重要标志,成为旅游文明形象提升的重要窗口。

  4、科学预防控制传染病和病媒生物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环境治理、防病知识普及等综合防控措施。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状况普查,掌握病媒生物种类、分布状况及防制技术力量等,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策略、规划及病媒生物防制应急预案。加强对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监测,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全市病媒防制服务标准体系,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能力建设,市级疾控机构必须有1名专职专业人员,县级疾控机构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大力推进全民素养促进行动。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倡导树立科学健康理念,养成健康行为。大力倡导“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的社会新风尚,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

  6、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贯彻落实《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锻炼活动,提高青少年体质。引导、鼓励社区群众经常性地参加体育锻炼,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良好生活方式。

  7、严格落实禁烟控烟各项措施

  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落实各项社会控烟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严格遵守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把青少年作为吸烟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数。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无烟环境。开展戒烟咨询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8、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把卫生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有利抓手,发挥卫生城镇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到2020年,省级卫生乡镇(县城)提高全市乡镇总数的20%,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数量逐步提高。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抓好省级卫生村的创建工作。

  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健康城市的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先试行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等试点建设,积累经验,探索方法。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营院,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9、提高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积极发挥各级爱卫会作用,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提高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水平,改革创新动员群众的方式方法。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