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河湖管理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22.03.2014  13:00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姚木根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维系地球生态系统功能和支撑社会经济系统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为缓解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供需矛盾,1993年1月18日,联合国第17次大会通过了193号决议,决定从1993年开始,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确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为“中国水周”,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今年,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为“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管理工作,近年来,我省围绕河湖管理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先后制定了《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河道建设和整治,先后完成了长江干堤、赣抚大堤建设,开展了鄱阳湖重点圩堤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建设、五河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推进了1-5万亩堤防等规划与加固工作,完成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严格河湖水资源管理,实施了五河源头水资源保护工程,推进水资源监测“百大哨口工程”,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全国率先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并出台了《江西省(鄱阳湖)水资源保护工程实施纲要(2011-2015年)》、《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划定了我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此外,我省还强力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前期工作,成立了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刑事打击非法采砂,加大侵占河湖河道等违法违规事件整治力度。

  我省境内水系发达,拥有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据江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显示,我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967条,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天然湖泊86个,共有水库10819座,河湖资源丰富,居全国前列。但是,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河湖的生态安全问题日益凸现,河湖健康受到威胁。有的企业唯利是图,不考虑社会责任,工业和城市废污水大量排放,导致河湖污染,水质下降,生态环境退化;有的地方目光短浅,包庇、纵容企业违法乱纪,对河湖盲目圈圩填埋、人水争地,导致水域面积持续下降,部分河湖萎缩等等。

  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维护河湖的健康生命,建设水生态文明,刻不容缓。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水资源管理和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综合评价和行政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要贯彻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深入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社会用水方式、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要实行“河湖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推进全省河湖规划治导线编制工作,明确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要求。严格河湖水域管理,推行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实行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防洪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对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等水域及岸线、滩涂等水利自然生态资源的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以用水指标交易为核心的水权交易制度。要加大水环境整治修复力度。加快主要江河、重要水源地和湖泊水域水环境治理,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加快以河道整治为重点的城市水环境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以清淤疏浚和护岸护坡为重点,继续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加大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

  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项目建设。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加强河湖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