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保护 增进生态福祉

01.12.2015  15:58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生态质量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绿色崛起为目标,在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使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福祉得到明显提升。但由于我省正处于加速发展爬坡期,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压力将逐渐加大,因此,如何在现有的良好生态环境基底上,打造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当今全省上下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一、 四大特点 彰显生态环境取得新成效

 

  (一)污染防治工作进展顺利

 

  1.建立健全防污法规制度。2014年,我省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减排工作开展,围绕“净空、净水、净土”三个关键方面,先后出台多项防污法规。一是“净空”方面,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和《落实大气污染防冶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等法规制度,合理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二是“净水”方面,2014年7月完成《江西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三是“净土”方面,我省联合多部门成立省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协调小组并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的意见》,重点控制了农村土壤环境污染。各项制度和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强化我省污染冶理提供了法制保障。

 

  2.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我省继续将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冶理污染的重要举措。为减少工业企业污染,全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7个行业80家企业,共淘汰水泥354.8万吨、造纸75.6万吨、炼钢70.5万吨、铜冶炼30.5万吨、铁合金4万吨、印染7200万米、铅蓄电池445万千伏安时,此外,为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冶,全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共15.8万辆,淘汰燃煤锅炉835台,均超额完成淘汰任务。

 

  3.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4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72.00万吨、8.60万吨、53.44万吨、54.01万吨,比上年下降1.96%、3.20%、4.18%、5.31%,四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四年累计完成进度名列全国第八。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7.97万吨、0.67万吨、51.74万吨和30.97万吨,下降14.6%、25.1%、4.8%和10.5%,下降幅度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

 

  1.生态示范建设初具规模。2014年,我省婺源县、靖安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实现了我省国家级生态县零的突破。此外,青原区、安福县、共青城被评为省级生态县,浮梁县、铜鼓县、湾里区也顺利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2014年,我省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76个,新增命名省级生态乡镇60个,省级生态村71个。目前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县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28个、省级生态县(市、区)15个、省级生态乡(镇)599个、省级生态村610个。

 

  2.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我省新增广丰县铜钹山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婺源森林鸟类自然保护区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井冈山、齐云山和阳际峰三处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和示范项目通过国家评审。上饶五府山等7处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截止目前,我省共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88处,其中国家级14处,省级36处,县(市)级138处,总面积1770.2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7.1%。此外,我省“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区总面积11017.8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6%,涉及南昌、九江、景德镇、赣州、宜春、上饶、抚州7个设区市,28个县(市、区)。

 

  (三)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1.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2014年,我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重点河流水质稳定改善。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为80.9%,达标率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3.8%,提高1个百分点。省内26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赣江、抚河、信江、修河、饶河、长江、袁水和萍水河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湖库Ⅰ~Ⅲ类水质点位比例为60.0%。

 

  2.大气环境总体质量稳定。2014年,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为优,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南昌、九江2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执行GB3095-2012标准),其余9个城市均为二级(执行GB3095-1996标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二氧化硫浓度,11个城市除景德镇市达到一级标准处,其余10个城市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平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11个城市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全省平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11个城市除南昌、九江2市超二级标准外,其余9个城市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全省平均值为75.8微克/立方米,下降1.2微克/立方米。

 

  3.声环境总体质量较好。2014年,我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略有上升,噪声67.0分贝,均值比上年下降0.2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城市区域噪声54.1分贝,与上年持平,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略有上升,昼、夜间噪声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8.8%和91.3%,上升0.4和1.2个百分点。

 

  (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1.城市居住环境有所提升。2014年,我省城区面积2114.76平方公里,较上年增加1.3平方公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为15.2平方米/人,较去年增加1.1平方米/人。城市供水总量10.61亿立方米,增长2.5%,用水普及率97.8%,提高0.1个百分点,污水处理量6.81亿立方米,增长4.7%;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2.6%,提高0.7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97.8%,提高2.7个百分点。

 

  2.农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2014年,全省农村水改受益率99.6%,较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0.6%,提高1.7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4%,提高0.5个百分点;农村太阳能热水器面积184.84万平方米,增加10.8万平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001.6千公顷,增加5.97千公顷。

 

  二、 五大因素 影响生态环境新进程

 

  (一)工业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由于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能源资源消耗将保持一定增长态势,工业规模扩大的趋势和工业结构重型化特点加大了控制工业排放总量的难度,2014年,尽管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省总排放量比重仍然较高,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6.49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31.1%;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30.97万吨,占总量的57.3%;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1.74万吨,占总量的96.8%;工业烟粉尘排放量42.88万吨,占总量的92.7%。

 

  (二)结构性污染状况依然突出

 

  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不尽合理,煤炭仍为能源消费的主体,在经济发展中过多依赖一次能源中的非清洁能源,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在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占68%,石油占17%,天然气仅占2.5%,水、风电占5.4%。煤炭属非清洁能源,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在燃烧及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气和固体废物,这些排放物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直接导致雾霾天气的产生。此外,煤炭燃烧还导致城市酸雨频率高、强度大、而且受污染面积大。2014年,我省城市酸雨频率为65.8%。目前我省以煤炭占主导地位的能源消费格局仍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一现状将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三)居民生活污染日趋严重

 

  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城市生活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2014年,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压力增大,城市污水排放量比上年增长3.9%,而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82.6%,仅增长0.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08.45万吨,下降8.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1%,下降0.2个百分点,由于垃圾数量的不断增加,给城市周边环境造成一定隐患。此外,居民生活中“有车一族”越来越多,2014年末,我省民用汽车保有量296.5万辆,比上年增长15.6%,民用轿车保有量154.3万辆,增长21.2%,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39.3万辆,增长25.4%。由此导致我省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2.56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41.8%,进一步加剧了我省大气污染程度。

 

  (四)农村环境保护程度整体偏低

 

  近年来,我省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使农村生态环境面临诸多问题。2014年,我省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5.31万吨,比上年增长3.4%,其中地膜使用量3.11万吨,增长6.1%,化肥施用量142.87万吨,增长0.9%。农村中农膜、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对水体和土壤安全的危害明显增强。此外,夏收或秋收时节,农村对秸秆焚烧和弃置、畜禽养殖废弃物也给环境带来较大污染。长期以来由于对农村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加强保护的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导致保护程度整体偏低。

 

  (五)环保法制和意识不够健全

 

  目前,我省环保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完,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法律制度不健完,体现在一些法律法规属于纲要性、原则性约束,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不足以成为执法部门的依据,如一些毁林盗伐、乱采国家资源、滥捕珍稀动物、任意排放污染物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因缺乏具体量刑标准得不到应有的惩戒。此外,公众的环保意识也较为薄弱,普通公众对于生态环境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对许多根本性的、生态性的环境问题缺乏了解,生态环保道德意识较弱,缺乏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伦理观念,遵纪守法和承担责任的行为还没有形成风气,绿色消费意识淡薄,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社会参与度不高。

 

  三、 四大措施 促使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突出重点冶理,推进污染防治       

 

  我省环境冶理重点仍应以大气、水和土壤三大污染为对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冶。工业大气污染防冶是重中之重,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综合整治石化行业VOCs污染,重点攻坚油气回收,加快推进全省储油库、加油站、加油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同时,建立“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城市建筑、拆迁、市政施工现场的扬尘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依法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加强“五河一湖”及其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确保水质的稳定提高,加大小河、小溪的治理力度,改善群众身边的水环境质量;三是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二)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

 

  我省应加快新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清洁能源,着力解决结构化污染问题。针对我省能源消费品种过度依赖煤炭的现状,一要控制煤炭消费量,减少原煤直接燃烧的数量,推广各种经济有效的煤炭洁净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二要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水电等清洁能源,以促使我省能源产品换代升级;三要开发新能源,寻找替代能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全省较丰富的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核能建设,从而使能源消费结构有所改变。

 

  (三)重视源头控制,防止生活污染

 

  我省环境保护应从源头抓起,有效防止生活中的各项污染。一是要加强鄱阳湖滨湖保护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的保护和建设,有效控制入“五河一湖”氮磷负荷,减少富营养化风险。二是要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三是要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提高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能力。四是要加快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收集系统,提高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建立区域垃圾处理厂,统筹城镇收运处理体系,推行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五是要加强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健全法律制度,提高环保意识

 

  我省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一是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政府部门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要牢固树立自觉服从环境保护要求的发展理念,在法律法规制定、发展规划编制、发展决策、经济结构调整上,优先考虑环保工作,从决策源头上控制住环境问题的产生。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立严格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环境资源监测预警机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及生态补偿机制。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任期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发挥公众环保宣传主力军作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全民参与的环保宣传体系,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使公众在宣传环保知识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个人的环保意识。只有通过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才能加速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切实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利、生态福祉。

 

  撰稿人:方颖

 

  审核人: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