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省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直补工作

23.07.2014  11:56

   参合农民“在哪住院、在哪报账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定点医院新农合直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定点医院、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认真落实直补工作各项要求,真正实现参合农民“在哪住院、在哪报账”和“当天出院、当天报账”。

  我省要求县级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通直补。不得随意扩大或者减少用药目录或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得拖延或者拒拨垫付款。省级定点医院要对全省所有县(市、区,含独立统筹开发区)开通直补,要加强对院内直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直补窗口建设,扩大直补工作用房,配足工作人员,完善院内直补流程设计,加强直补及新农合政策宣传,加强次均住院费用和目录外用药比例的控制。

  此外,我省要求设区市新农合办在做好市级定点医院监管、考核等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县级经办机构开通省级医院直补情况、直补款回付及时性等的监督,并对所辖县(市、区)在省级医院直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新农合办。(季思敏 邵安琪 记者 廖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