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08.07.2016  15:19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坚持标准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互认、流程简化优化、服务便捷高效的指导原则。
通知》指出,推进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即完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做好登记模式转换衔接工作,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把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