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05.09.2016  19:08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提升森林质量、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方面加大措施,通过6个方面把江西打造成南方重要生态屏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南方生态屏障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的意见》《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就加快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省打造南方生态屏障指明了方向。

  今年开始,我省实施以低产低效林改造为主要内容的退化林修复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以罗霄山脉、怀玉山脉和幕阜山脉等重点生态建设区为重点,着力搞好赣中南水土流失区、赣东丹霞地貌区、赣西石灰岩岩溶区、鄱阳湖周边低丘平原区等区域的退化林修复,全面实行森林科学经营。“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700万亩,将混交林面积比提高到40%以上。

  大力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围绕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长江一级支流源头及沿岸地区,着力搞好山地水源涵养治理、山地水土保持治理和长江中下游湖滨堤岸防护治理等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有效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东江源头区的生态环境,维护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实施重点防护林建设450万亩,新造及抚育抑螺防病林60万亩。

  积极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十三五”期间,全面停止340万亩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停止5850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快天然林生态功能修复,确保天然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明显提升。

  继续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强全省5100万亩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建设,加大地方公益林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实施封山育林和开展市、县级公益林补偿试点,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定期监测。“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沟通,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的资金支持,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荒山荒坡、污染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力争到2020年,全省所有设区市和80%的县城分别达到国家或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新增国家森林公园5处、省级森林公园1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8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12处。继续推进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全面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完成乡镇驻地绿化8.5万亩、村庄绿化14万亩。

  “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在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度至25度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面积1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