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

11.05.2015  10:14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刘芝毅 通讯员王纪洪)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伴随着全省各地陆续出台便民新政,我省房地产市场开始健康平稳发展。5月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4月底,我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746.48 亿元,个贷率为64.68%,比去年8月底提高5.4个百分点。这是自去年8月以来,我省采取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积极措施显现出的良好效果。

  全省各地陆续出台便民新政,形式多样,符合当地实情。萍乡市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和《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最低30%降低到20%;贷款期限由原25年提高到30年;贷款条件由原连续缴存足额缴存12个月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等规定。九江市从4月份起,加大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力度,当月就有明显的资金释放效果,预计6月份可完成个贷率70%以上的目标任务。

  赣州市贷款额度中心城区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县(市、区)由30万提高到50万元,缩短了公积金缴存时限条件,由1年降到6个月,首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降为20%,对使用过一次贷款但已结清、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款也由50%降为30%。一季度发放贷款10亿元,与近400个楼盘建立合作关系,基本上覆盖了全市楼盘。

  宜春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取消缴存职工贷款户口所在地限制,推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允许租房支取等内容。鹰潭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方缴存职工由45万元提高为60万元,单方缴存职工由35万元提高为40万元。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返乡在鹰潭地区购买住房的只要提供外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新余市进一步放宽了房租、直系亲属公积金提取条件,推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等,各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迅速落地,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