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高效开展“红盾护农”工作

27.05.2014  15:08

  务实、高效开展“红盾护农”工作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工作综述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扎实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通过实施农资监管信息化、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等举措,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确保了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非法经营农资案件2404件,案值1695.45万元,受理投诉126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16.43万元,为全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进一步彰显了工商机关“红盾护农”这一“驰名商标”,省局市场处被总局授予“红盾护农先进单位”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为做好全省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省局高度重视, 一是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省局每年制定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对全省红盾护农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尤其是结合春耕、夏播、秋种等农时特点,有重点的开展农资市场检查。 二是 召开农资监管工作会。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行动视频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直接开到全省基层分局,参会人员达2200余人,使红盾护农深入人心。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红盾护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制,确保农资监管任务、措施、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 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农资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等制度,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是 加强农资市场督查。今年省局派出三个督查组,对11个设区市局、36个县(市)局、39个基层分局、200多户农资经营户,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征求农资经销企业、农民、基层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受到农资经营户的好评。

      二、严 把农资市场准入,促进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

      全省工商部门按照省局的部署,在春耕前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将农资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二是结合年检登记工作,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从源头上加强对农资商品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规范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行为。对需要经过审定、审批登记或许可的农资经营户,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坚决禁止降低标准或越权审定、审批。对不具备经营资格、无照经营农资商品的经营户,坚决取缔,确保农资经营主体的合法化。全省共检查农资经营者17723户次,取缔无照经营87户,清理不规范农资经营主体237户。 赣州市工商局 对辖区每一户农资经营户的登记注册资料、信用等级、市场巡查、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一户一档,实现对农资经营者市场准入的全程式、动态式监管。 鹰潭市工商局 对偏远山区的委托代销点,严格按委托品种核准经营范围,并提交委托商对该产品的质量和赔付承诺书。

三、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时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农时、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尤其是针对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以及群众反映大、曾经被查处的农资经营户、批发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进行市场巡查,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近二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非法经营农资案件2404件,案值1695.45万元。通过对违法农资案件的查处,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资市场良好秩序。

四、加强农资质量监测,构筑农资商品质量安全防线

近年来,省局逐年加大专项检测经费的投入。2013年,省局专门拨出几十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省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的抽检(各设区市局、县局也相应拨出农资检测经费)。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对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作为重点监测对象,规范抽查检测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档案,建立和健全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和市场监管预警。同时,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检测所反映的信息,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符合标准的农资商品,有针对性地及时依法开展市场清查。去年,全省抽检农资商品3170批次,合格批次2776批次,合格率达87.6%。今年又组织了4290批次农资商品检测。从检测结果看,农资商品总体质量进一步提高。各地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进行了处理并上网公示,及时消除农资商品安全隐患,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质量。

五、全面 推广农资监管信息化应用,实施农资市场可追溯监管

省局高度重视全省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对全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将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和红盾护农行动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效果。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由局长邝小平任组长,副局长刘建华任副组长的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各级工商部门结合实际,都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人员,确保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应用有序进行。

      2 、完成了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 省局市场处结合农资市场监管需要,认真分析全省农资监管业务需求、数据来源、用户对象,提出了满足全省农资市场监管需要的《需求任务书》。并与省局信息中心经过多次论证、讨论,开发建成了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中国工商报》头版对我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上线应用情况进行了报道。

3 、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培训。 为全面推动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在全省的应用,省局多次举办全省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应用培训,聘请专业老师对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演示。

4 、抓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示范点建设。 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18个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示范点,其中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局各建立了2个示范点,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市局各建立了1个示范点。并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5 、认真做好农资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农资监管信息数据库。 各地将农资信息采集作为基层工商分局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查验农资台账和票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户信息采集和农资商品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商品流通信息数据库,并及时对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保持系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目前,全省共采集农资经营主体信息10584条,农资商品信息77915条。

      6 、开展对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的督查。 省局多次组织对全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收集基层分局在使用农资监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反映的问题集中与省局信息中心沟通,及时给予解决,进一步改进了农资监管系统存在的不足。同时,通过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地录入的农资经营主体、质量检测、监管预警等共享数据进行搜索,对录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

六、 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资经营诚信水平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结合商品信用分类、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对农资经营户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分别实行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监管,不断加大对失信和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省局要求各地将农资经营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通过监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积极引导农资经营户诚信经营,在经营户中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农资商品示范店”等活动,积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并鼓励信誉好有实力的农资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在乡村开办连锁经营网点。目前,全省基本实现了种子、农药、化肥在乡镇都有连锁经营网点。目前,全省完成了对16599户农资经营户的信用等级类别的评定,评出A类11886户,B类3824户,C类717户,D类172户。建立农资商品示范店3539个。

七、开展农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执法干部下基层、进乡镇、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农资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提高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农资质量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村“红盾护农维权点”建设。目前,全省已形成市、县(区)、分局、村四级维权网络,最大限度地拓宽农民的投诉渠道。全省共在行政村建立“红盾护农”维权站(点)7534个。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投诉25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16.43万元。

 

                                                                          (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