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水务局严把行政审批“三关” 助力“河长制”建设

06.02.2017  15:33

当前,新余市正全面推进“河长制”建设,为构建青山绿水的生态新余,积极打造“工小美”的山水园林城市,新余市水务局在对涉水的建设项目审批中注重严把“三关”,有效地保护了当地水生态环境,为“河长制”的建设添加了一副助力剂。

一是严把选址关:对在仙女湖风景旅游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利工程规划区以及河道管理等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严把规划选址关,不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的情况出现。

二是严把审批关: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新增入河排污口设置、涉河建筑物建设等审批事项进行严格的专家论证,对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方案坚决不予批复。对有可能危害河道安全,造成水体污染等行为坚决进行制止,自2016年来,市水务局已不再受理河道采砂许可的审批。

三是严把验收关:不断强化项目建设的监督工作,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涉河建筑物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标准,不满足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加大对危害河道、污染水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2016年共关停禁养区养猪场101户,取缔非法采沙场21家,拆除非法吊沙设备21台,拆除沙场工房5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