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在全系统开展“大谈话”活动

30.12.2016  19:06
  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结合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层层传导执纪问责压力,按照省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发力,积极探索工作约谈、问题约谈等多种谈话模式,自今年7月开始在全系统开展“大谈话”活动。

  谈话实现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地税局主要领导、纪检组长与本级及下级所有班子成员谈话。二是突出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各级地税局主要领导、纪检组长与本级机关所有处(科)室正、副职及从事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一般干部谈话。三是突出普通干部这个绝大多数。各级地税局其他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所有干部职工谈话。所有谈话采用统一印制的《廉政谈话专用记录本》记录、存档。

  “大谈话”活动开展以来,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深入基层,改进了工作作风。仅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就到了11个设区市地税局、9个县级地税局、3个基层分局,先后与131名各级干部谈话,其中处级76人、科级及以下55人。市、县两级地税局纪检组长与下级党政主要责任人谈话209人次。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拓宽了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主要领导带头给班子成员“画像”,班子成员相互“画像”,必须把缺点和不足客观地讲出来。通过谈话,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并在专用谈话记录本上记录备查。三是及时提醒反馈,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每次谈话,纪检组长都把掌握的情况及时提醒被谈话人,严肃地指出对其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其认真对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谈话结束前,纪检组长均向主要领导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效,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驻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