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卿吉局长在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视频会上的讲话

15.05.2015  16:33

(2015年5月14日)

 

同志们:

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视频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我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刚才,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房凌春同志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客观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对照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前段时期,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清醒看到,“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现象依然存在,越到基层工作越不落地、责任越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对此,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取得实效。

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这两级政府承担着摸底、排查、治理等具体任务,是决定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重点推进专项治理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落实。同时,要结合全省工业园区开展“强管理、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专项行动,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再部署、再落实,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整改整治到位。

二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前一阶段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公安消防部门为主,安监、工信、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执法的工作体系,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各方行政资源优势,强化监管措施落实。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共发生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258起,直接财产损失  2768万元,过火面积  3.5万平方米,特别是今年1月31日,赣州市南康区吉虎家具厂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这些都说明我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为此,各地在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结束之后,要逐级组织开展全面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给力、进展快慢不均衡、质量水平不够高的地方和单位,要紧紧盯住不放,列为下一阶段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力量资源,下更大力气,强力予以推进。

二、狠抓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劳动密集型企业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对象,更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企业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上。各地要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狠下功夫。

一要狠抓企业培训演练。要切实加大企业培训演练力度,结合排查摸底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培训、边演练,继续集中培训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面提高企业全体员工自防自救、互助互救能力,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一个班组、一个岗位人员。对没有开展培训演练的企业,要责令进行“补课”。

二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要指导督促企业以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为核心,认真对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将自查自纠工作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治理消除;对基础差、水平低、发现不了问题的企业,要注重加强指导和服务;对搞形式、走过场、不愿整改隐患的企业,要注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通过专项治理,促使企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要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刚性执法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隐患,高压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前期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尽快整改消除;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采取严厉手段,铁腕处理,从严处罚,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力的,省安委会将重点挂牌督办。各地要继续强化对重大隐患的媒体曝光,形成强大、持续、不间断的社会舆论,坚定不移的整治隐患,做到除患必尽。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开展专项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形成的土壤环境。因此,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既要立足于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更要着眼长远,提高企业火灾防控能力。

一要立足现状,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地集中排查了一大批隐患,有的立即整改,有的尚在整改之中,但有的地方还未完成排查任务,个别县甚至连一处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都没能排查出来,这些情况刚才房凌春总队长都已经作了通报。基于这一现状,全省对整治工作不搞“一刀切”,已完成任务的地区,要逐级向上申报,并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信性;对还未完成排查整治任务的地区,本着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在下一阶段扎实推进。

二要着眼长远,务求安全基础得到夯实。目前,全省已累计排查出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385处,大多存在缺少消防规划、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缺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整改难度大。希望各地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早谋划,统筹考虑,结合旧城改造、产业升级转移、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研究搞好这些集中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着重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构建群防群控格局。

三要创新机制,务求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地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推行区域消防联防协作,探索创新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方法,推动提高企业和区域火灾风险防范能力。各地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指导服务职能,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整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四、严格落实“八必须八严禁”,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多发、总结多起相关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今年2月15日发布了第72号令,要求所有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严格落实“八必须八严禁”,即:一是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二是必须确保生产工艺布局按规范设计,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三是必须按标准选用、安装电气设备设施,规范敷设电气线路,严禁私搭乱接、超负荷运行。四是必须辨识危险有害因素,规范液氨、燃气、有机溶剂等危险物品使用和管理,严禁泄漏及冒险作业。五是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监控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六是必须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和需持证人员无证上岗。七是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检测报警等装置,严禁作业场所粉尘、有毒物质等浓度超标。八是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严禁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及事故发生后延误报警。

八必须八严禁”条条都是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的具体要求,各地要在督促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八必须八严禁”的对照排查活动,凡是不符合“八必须八严禁”要求的企业,都要切实加以整改,及时排除生产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半年,各地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将“八必须八严禁”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有序。1-4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包含火灾)814起,死亡375人,同比少165起,少119人,分别下降16.85%和24.09%。其中,较大事故10起,同比少11起,下降52.3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为契机,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等重点,强化督查检查,强化措施落实,全力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志们,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希望各地、各单位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共同努力,为全面实现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态势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