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做后盾 南昌“讨薪队”第一笔欠薪有着落

03.02.2015  21:13

    新华社南昌2月3日专电(记者周密、邬慧颖)“拿到钱,我就好跟弟兄们交待了。”在业主单位和劳动监察部门的见证下,南昌“讨薪队长”刘文终于露出了放松的笑容,他将在2月12日前拿到被欠的工资。

    1月28日,新华社披露“8个工地拖欠南昌市一施工队农民工约200万工钱,施工队变‘讨薪队’”,南昌市政府领导得知情况后,要求进行专门部署,妥善解决欠薪问题。

    2月2日,南昌市劳动监察部门陪同刘文和三名农民工一同来到业主单位之一的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协调支付拖欠工资事宜。经过了解,刘文的施工队共承接了这个集团的凤凰家园、瑶湖定修段两个项目,分别于2014年7月和12月完工,共有欠款16万余元。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已经按合同足额交付了工程款,而承建方中铁电气化局东南公司再将工程按各工种分包下去,中间又产生了两个工头,刘文只认识交给自己工程任务的小工头,且没有完整的施工合同。

    最上层的甲方已经付款,但层层转包却致使工资久久没能到达农民工手中。了解症结后,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负责人立即通知了承建方,中铁电气化局东南公司负责人刘志军表示,在与分包商核对工程量后,将在2月12日前,直接把欠下的工资补发到刘文手上。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副局长邓文辉介绍,类似刘文这样的案例非常普遍,往往开发商和承建方都按合同支付了工程款,但由于层层转包,付给农民工的款项有没有到达农民工手里处于“目不可及”的范围。而农民工由于自身缺乏法律意识又急于想接工程,所以不敢强硬要求签署合同,这更给维护其自身权益带来了重重困难。

    邓文辉表示,要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方面要推出相应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方施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规范用工市场,建立完善的劳务制度,让工人不再“做着今年,欠着去年,拖着前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