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教局摘牌已无劳教人员 7个劳教所改为强制戒毒所

31.12.2013  09:46

  本报讯 记者陈文秀报道: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12月28日正式废止。12月3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已于28日摘牌,更名为“江西省强制戒毒管理局”,我省7个劳教所也均改为强制戒毒所,目前全省再无劳教人员。

  我省已无劳教人员

  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劳教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在劳教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教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决定自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

  此前,省劳教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自2008年《禁毒法》出台以来,我省对劳教部门增加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新职能,全省所有劳教所陆续加挂起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今年以来,我省逐步减少了劳教所内劳教人员数量,以强制戒毒人员为主。

  目前,我省还有无在所劳教人员?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已于28日摘牌,更名为“江西省强制戒毒管理局”,全省已无劳教人员。

  劳教所改为强制戒毒所

  据了解,我省有7个劳教所,900多名干警。劳教制度废止之后,这些劳教所将何去何从?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劳教所已进行了职能转型,很多劳教所转为只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再接收劳教人员。我省劳教系统现有的干警,按照目前的工作态势,已全部转向戒毒工作,即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心理咨询和戒毒治疗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作为全省首家戒毒康复中心,位于进贤县钟陵乡的“江西省第一劳教所”不但建起了心理咨询室、图书阅览室、音乐治疗室、宣泄室、健身活动室、毒品展览室、多媒体教室等,还制定了一套独特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目前,该所初步构建成了戒毒矫治工作模式,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吸毒人员。

  “2008年《禁毒法》出台后,我省劳教人员数量大规模减少。一些适用于劳动教养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处理。”省司法厅相关人士认为,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与不断完善,在处理违法犯罪方面,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相互衔接,现在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正当其时、水到渠成,彰显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进步,对弘扬法治精神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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