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误“钆贝葡胺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的函
04.12.2014 23:1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国药典化发[2014]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我委核查,“钆贝葡胺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XG-001-2014)中有关内容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1.【有关物质】项下“……。杂质Ⅰ峰与杂质Ⅱ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2.0,杂质Ⅱ峰与丙酮酸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3.0,丙酮酸峰与苯甲醇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5.0。……”应改为“……。杂质Ⅰ峰与杂质Ⅱ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2,杂质Ⅱ峰与丙酮酸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3,丙酮酸峰与苯甲醇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5。……”;
2.【含量测定】葡甲胺项下“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用水稀释制成每ml中含葡甲胺19.5μg的溶液,……”应改为“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用水稀释制成每1ml中含葡甲胺19.5mg的溶液,……”;
3.【贮藏】“遮光,密闭,常温保存”应改为“避光,密闭,常温保存”;
4.杂质Ⅰ单葡甲胺盐的化学名“[[N-[2-[双羧甲基胺]乙基]-N-[2-[(羧甲基)乙基]甘氨酸根(4-)]钆(1-)]单葡甲胺”应改为“[[N-[2-[双羧甲基胺]乙基]-N-[2-[(羧甲基胺)乙基]甘氨酸根(4-)]钆(1-)]单葡甲胺”。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04.12.201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