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未到手 信息竟显示“已签收”

03.12.2015  11:55

  包裹还没收到,快递物流信息却已显示“本人已签收”。近日,多位读者向本报反映在等待快件时遇到了蹊跷事。

  对此,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为快递业务旺季,部分快递企业存在末端投递服务不规范问题。消费者若遇到类似情况,可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收件人:包裹未到却被签收

  11月30日下午,圆通速递的快递员给南昌市民徐先生送来了一份快件。但收到快件的徐先生心中十分不悦,因为这份快件于3天前在物流信息中竟显示“本人已签收”。

  “之前快件还没到我手上,我怎么签收呢?”徐先生告诉记者,景德镇的朋友11月27日给他打电话,询问通过圆通速递寄来的资料是否收到。“朋友说他收到了快件被签收的短信,以为我当时已收到资料了。”徐先生说,直到11月30日,那份已被“签收”的快件才送至他手上。

  无独有偶,南昌市民郑先生也遇到类似的蹊跷事。郑先生介绍,11月11日,他在一家名为“百草味”的网店购买了坚果,但到12月1日还未收到货。“物流信息显示,卖家从浙江通过圆通发货,数天前就已‘确认收货’,可我根本未收到货。”这几天,他多次尝试拨打圆通和卖家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郑先生只好在网上申请退款。

  快递公司:也许送错了人

  “可能是由于快递员送错了人,被别人签收了。”记者向圆通速递南昌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讲述徐先生和郑先生的遭遇后,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存在快递员个人虚假签收的情况,公司将会对涉事网点和快递员进行相应处罚。

  记者了解到,多数快递公司对“超时未派送”的快件有严格规定,未按时派送会受到经济处罚,而“代签”的处罚更大。

  依照现行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有关规定,快件签收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

  邮政管理局:投递服务不规范

  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周慧锋表示,近段时间为快递业务旺季,因业务量过大,部分快递企业确实存在末端投递服务不规范问题。据悉,“双11”期间(11月11日至18日),我省快递行业处理邮件、快件累计达3225万件。周慧锋说,快递网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快递员,而不是把派件压力推给快递员。“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包裹被代签时,若需要维权,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周慧锋说。

  江西日报记者 万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