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全民健身“四难”现象

07.01.2016  12:31

  ●吴建正胡琦群

  近期,横峰县政协组织委员就全民健身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近年来横峰县体育部门坚持“面向基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全县全民健身组织不断健全、全民健身设施有了改善、全民健身活动日益活跃。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全民健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日益凸显,如全民健身意识有待提高、全民健身组织引导仍须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匮乏、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不平衡,等等。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全民健身已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需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在培育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上下工夫。通过推广健身知识和方法,做好普及宣传;通过总结全民健身的经验,做好典型宣传;通过现代媒体手段,做好网络宣传;通过体育彩票的公益作用,做好社会宣传。通过宣传,让群众认识健身的意义、了解健身的知识、掌握健身的方法,让自觉健身真正成为群众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的队伍中来,在全社会形成“我运动、我健身、我快乐”的良好氛围,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

  在群众体育组织化、规范化上讲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各类体育协会、体育指导站、俱乐部等组织,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形成政府、社会、单位、学校、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共同兴办的格局,发挥社区、村居委会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发展群众体育中的组织作用,推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服务实体。

  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上求突破。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管理。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群众对全民健身运动的需求,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维护,明确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新建、扩建的住宅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相关的全民健身设施,并按规定交付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健身设施发挥作用、安全使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现有的各类体育场地设施,要全面向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挪用体育场地设施。整合体育设施资源,多渠道开放现有体育设施,打破学校、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部门化,在不影响工作、教学和安全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以缓解城乡居民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矛盾。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除了建设好农民身边的场地,还要积极发展农民体育组织和队伍,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真正做到场地建起来、设备用起来、活动热起来。

  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上重平衡。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健身活动的开展,定期举办社区、农村体育健身竞赛、表演和交流活动。大力发展各类体育健身协会,不断扩大协会规模,使之成为推动全民健身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上岗等管理制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传播健身知识、普及健身方法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具有体育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员,义务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以满足人们群众科学健身的需求。加快学校体育的发展,严格执行学校体育课程计划,确保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作者单位:横峰县政协)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