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土局前局长自首 或因英皇中心产权遭举报
安家盛被举报,与长安街上一栋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产权纠纷有关,这场纠纷又可回溯到2006年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主持的那场“收地风波”
【财新网】(记者 黎慧玲) 北京日报公号“长安街知事”今天(2015年9月21日)下午证实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前局长安家盛今年年初向纪委自首的消息。而据财新记者之前了解,安家盛今年2月4日向北京市纪委自首交待问题,目前该案已移交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安家盛现年67岁,已经退休七年。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安家盛自去年下半年即遭到举报;今年春节前夕,安家盛夫妇与一位北京市国土局原同事夫妇约定一起去以色列旅游,在机场安家盛被告知限制出境。隔日后即前往北京市纪委自首。
安家盛是山东烟台人,1981年7月进入北京市东城区从事党务工作,曾任东城区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保密局局长,1993年调任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2002年升任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常务副主任。2004年至2008年,安家盛担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年满60岁退休后,安家盛还担任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副主任至2013年。在中国土地学会2013年9月23日公布的第六届理事会名单中,安家盛名列副理事长,目前他的名字已经在中国土地学会的理事会名单中消失,但北京市科协官网上显示的北京土地学会会长仍是安家盛。
安家盛被举报,与长安街上一栋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产权纠纷有关,这场纠纷又可回溯到2006年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主持的那场“收地风波”。消息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写字楼纠纷一方已有当年参与项目的相关职员接受检察机关的长时间问询,并涉及到期间对刘志华、安家盛等人是否行贿问题。
这栋甲级写字楼,是位于北京东长安街永安西里、与国际俱乐部和齐家园外交公寓隔街相望的“英皇集团中心”。目前英皇集团(国际)有限有限公司(下称英皇国际,00163.HK)正为这栋其在中国大陆的总部大楼日夜赶工,计划让这个已经拖了近十年的办公商业综合体项目在年底前建成,成为“雄踞长安街的新地标”。
该项目在北京市发改委批准的名称是“凯特大厦”,项目背后隐藏着一段长达十年的纠纷。1995年,凯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凯特)获得该项目开发权,并成立项目公司北京凯利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凯特),香港凯特占70%股权,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下称“北京朝开”)占30%股权,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之后,知名文化商人、中国油画协会副秘书长张雨方和生意伙伴王凤桐收购香港凯特。2003年5月,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以协议出让的方式,与北京凯特签订(2003)第652合同,出让地价款为1.798亿元,规划总建筑面积7.58万平方米。2003年7月,北京凯特缴纳了15%的土价款2696万元。
由于该项目是毛地出让,拆迁工作一再耽误工期,再加上用完外汇额度,到2005年,项目未能按期开工。根据此前一年(2004年)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有关“停止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规定,要求各地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的协议出让问题处理完毕,之后所有经营性的土地必须“招拍挂”出让,不得再以协议方式;同时规定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从当年8月31日起,将收回开发企业手中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史称“8·31大限”。在此背景下,2005年,北京市政府决定清缴土地出让合同欠款和收回闲置土地。凯特大厦项目进入了收地名单。
“2005年5月,经朋友介绍,香港英皇集团董事长杨受成与我在北京国际饭店见面,杨受成表达了英皇国际接手项目的想法。”张雨方对财新记者说,“杨受成亲口说,他有办法让凯特大厦项目不被收回,条件是将这块地转让给英皇。”
张雨方说,为了“不让这块地白白被收回”,他接受了杨受成的建议,决定把凯特大厦项目卖给英皇。2005年9月16日,英皇国际董事总经理范敏嫦、执行董事莫凤莲及英皇国际大陆部总经理冯岚,到深圳在张雨方的公司再次会谈.“他们告诉我,已与刘志华谈过,刘志华已责成他手下的一位市政府副秘书长办理保留项目土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不收回土地项目”。刘志华为当时北京市分管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国土房管、轨道交通等工作的副市长。当年9月28日,北京凯特召开董事会,在工商变更登记尚未进行的情况下,任命范敏嫦为北京凯特的董事长、总经理。
翻过国庆长假,2005年10月8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以未在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价款为由,正式宣布收回凯特大厦、摩根中心等七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冯岚10月6日对我说,刘志华市长已经打好了招呼,只要把地给英皇国际,这块地就不收回了。”出于谨慎,张雨方要求当面与刘志华确认。他回忆,10月17日晚上8点左右,杨受成约张雨方来到北京隆福寺的一家夜总会,“在一个有多名陌生女子的包间”,张雨方见到了刘志华。张雨方说:“我当时打算就项目多聊几句,刘志华一句‘都知道了,给他吧’将我制止。”
2006年4月7日,张雨方、王凤桐与英皇国际全资附属公司CGPL公司签订《股份买卖协议书》,CGPL公司获得北京凯特及凯特大厦项目70%的股权,转让价为1.6亿元,英皇国际为担保方。此外协议还确认,CGPL公司同意以不多于4000万元收购北京凯特及凯特大厦项目余下的30%股权(由北京朝开持有),支付合营企业(即北京凯特)所欠的未偿还债项3000万元,支付与该物业有关之地价及其它应付费用不多于1.76亿元给北京市国土局。英皇国际共计支付约4.06亿元。2006年4月11日,英皇国际在港交所就收购完成发布公告。
4月28日,北京英皇成立,范敏嫦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当天,北京凯特与北京国土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财新记者获得的出让合同显示,这份编号为(2006)第0184的合同与(2003)第652合同相比,合同内容完全一致,同样为协议出让,地价款同样为1.798亿元,仅对投资开发期限做了两年多的顺延。合同出让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法定代表人为时任局长安家盛,受让方北京凯特的法定代表人为新任董事长范敏嫦。自此,已经被英皇收入囊中的北京凯特,恢复了对凯特大厦地块的权利,英皇国际获得了项目开发权。
根据英皇国际公告及北京凯特《股份买卖协议书》中的约定,GCPL公司应于交易完成后24个月(即2008年4月)向张雨方、王凤桐支付1.6亿元转让款,但张雨方指称,他以“跳楼价”卖出去的项目,却迟迟没有收到英皇国际的分文转让款。
张雨方为此多次发去律师函和催告函,2010年4月,英皇国际及CGPL公司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回函称,“本所当事人对项目地块享有权益,并非来源于股份转让协议,而系通过自身努力经由新的独立的出让行为得来”“在《股份买卖协议书》签订之前,即2005年10月19日,国土局已向北京凯特发出了关于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通知,解除了该652号出让合同,收回了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在北京凯特的控制权依照《股份买卖协议书》变更为英皇方面后,经与国土局协商和沟通,已处于英皇控制下的北京凯特于2006年4月28日与国土局签订了184号出让合同,重新获得了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张雨方、王凤桐)无权依照《股份买卖协议书》要求本所当事人支付所谓的1.6亿元转让款和所谓逾期付款违约金”。
张雨方对此无法接受。“杨受成承诺会妥善解决项目土地收回的问题,这是我们当时同意低价转让的前提条件,而且英皇方面向北京市国土局递交的一系列文件中都显示,他们至少在2005年9月时已经知道项目土地要收回的信息。但没有想到他们在律师函里却故作不知,说我们隐瞒、欺诈,以此为借口拒绝付款。”他强调,2006年4月28日的184号土地出让合同并非另行签订,而是对2003年653号出让合同的延续,只是对投资开发期限做了顺延。
“如果说2006年4月28日的那份注明为‘协议出让’的土地出让合同是独立于第一份土地出让合同的,那毫无疑问北京市房地局就违法了,因为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自2004年‘8·31’大限之后,任何新的商业土地出让都必须经由‘招拍挂’,协议出让方式已经不被允许了。”张雨方说, “无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或收回,都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程序,包括市发改委、市规委、市建委等部门。国土局的土地收回公告只是第一步前置程序,最终收回土地还应同开发建设方进行协商,并对开发方给予经济补偿,最后还须经过上述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才能完成,凯特大厦项目根本未进行上述收回程序。”
就连财新记者采访的一位北京英皇前员工都对英皇国际拒绝付款感到吃惊。“英皇2006年4月10日拿到项目,5月10日就向北京市国土局交了剩余的85%地价款,并补交了滞纳金,而且金额是从2003年第一份土地出让合同算起的,国土局也根据英皇的申请和刘志华的批示,减免了部分滞纳金。这些都是有政府官方文件的,说明承认之前的合同。如果按英皇律师的说法,是根据2006年的第二份合同重新获得的土地,那怎么会有滞纳金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