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议部分小产权房纳入公租房

02.03.2014  14:42

  国土部网站前日公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向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时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认为应当对六类情形小产权房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于“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北京市建议,对“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应“既处理人,又处理事”,其中进行没收处罚的,由政府组织具体落实程序,不得“明没收,暗返还”;同时,对房屋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测,对质量合格并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可补办用地等审批手续,或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北京市还建议,对“已建已售”小区或房屋进行处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相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这只是北京市向两部的建议,具体对已建、已售小产权房如何处理,还要等正式文件。

  据北京晚报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