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简化登记程序优环境

24.10.2013  12:10

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将于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简化工商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服务的意见》,为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更多便利。

  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举可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营造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是该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该意见实施以后,北京市工商局将允许跨区县申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市局将下放名称登记核准权限,名称登记核准将由市局分局两级复核制改为分局直核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任一区县分局申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与此同时,名称申请程序将被简化,申请人凭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即可申办名称登记,不再受由全体投资人共同委托的限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投资人资格、住所(经营场所)资格进行预审查。

  北京市工商部门将不再执行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管理制度,取消企业注册资本(金)划转审批手续,股东可以自主选择商业银行机构缴存货币资本。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办理登记,不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市各工商分局登记权限将扩大,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可到各分局办理登记手续。各分局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核发营业执照时限,加快网上办事速度。此外,全市各级登记机关将推行执照快递服务,利用快递和网上登记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