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不接受道歉与欠一个道歉

18.01.2014  15:21

富平贩婴案本周一在陕西渭南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淑侠原是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去年12月30日,此案公开审理,她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拐卖新生儿7人,其中1名婴儿被卖后死亡。据富平警方透露,截至去年8月9日,警方已接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主案查实5起,其他的还在核查中。

据报道,最初报案的被拐婴儿父亲来国峰旁听了宣判。张淑侠曾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当庭痛哭道歉。但来国峰表示他不接受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道歉。

来国峰何以不接受道歉?一个单位或一个人干了坏事,终于有一天良心发现,向受害者表示道歉,为什么受害者不原谅呢?来国峰对记者说:“我这几个月经常在想,以后我还能不能相信医生?相信医院?

道歉与接受道歉是一种双向交流。道歉不易,接受道歉也不易。并非所有的道歉都能够被受害人接受,原因是接受了这个道歉,也就等于认同害人者还是自己的同类,或是让害人者重新获得社会信用。来国峰之所以不接受道歉,是因为富平妇幼保健院和张淑侠的信用已经彻底破产,至少在他心中早已经彻底破产。“以后我还能不能相信医生?相信医院?”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他是不可能接受道歉的。

前天,《人民日报》刊发一条消息:安徽省利辛县程家集镇政府自1992年至2001年间赊欠私营饭店的5.2万余元欠款,现已由利辛县政府代为还清。目前,利辛县已经安排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历史欠账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确属历届政府欠账的,将从县财政化解乡镇债务专项资金中增加预算,由本届政府偿还;属于个人欠款的,将责成当事人尽快偿还到位;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利辛县政府也将出台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消息标题是《县政府代为还清20年欠款》。一个人有几个20年?一家私营小饭店有几个20年?欠账20年,乡镇政府的信用还没有破产,简直是一个奇迹了。我们的人民是多好的人民!据报道,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在私营业主孙玉芳开的饭店接待并赊账,先后有29张欠条累计赊欠5.2万余元未还。其间因为讨要未果,孙一度放弃。直到她的丈夫由于重病住院,欠下高额债务,孙玉芳才又重新要求镇政府还债。在我看来,县政府代乡镇政府还清20年欠债,其实是防止了乡镇政府信用的彻底破产。乡镇政府倘若变成“老赖”,毫无信用可言,县政府还怎么治理全县?

偿还欠债只是一个方面,利辛县程家集镇政府其实还欠孙玉芳全家一个道歉。或许孙家没有主动要求镇政府道歉,或许镇政府认为欠债还上了还道什么歉?道歉只是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内心反省,是拯救信用破产的一种政治表达。选择道歉与否,最终要看他们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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