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打人的权力是谁给的?

28.04.2014  12:58

强拆伤人,屡见不鲜。而且,无辜围观者被打,似乎也越来越常见。据媒体报道:3月17日,对周口市民张秋生来说是一个不堪的日子。“那天上午,路过周口市港口物流园区王楼村时,看到港区政府组织征地,路边停有救护车”。有一农妇问他们是什么单位的,他随口回答 “媒体的”,该妇女便对现场一位领导模样的人说有记者了解情况。领导模样的人身后便蹿出十多个彪形大汉一通拳打脚踢,直到有人喊“要出人命了”才停手。之后,领导模样的人把他送到了派出所。“离开派出所时全身痛,到医院一检查,才知一根肋骨被打折。”张秋生说。他的朋友范先生本想去劝,情急之中说了句“公民也有监督权”,也遭到暴打。

事情看下来,相信绝大多数读者的感觉是气愤加无奈。拆迁如今在一些地方已经与“打砸抢”无异,要动用救护车,围观也很可能被打,这种现实,也许只有那位认为“拆迁人员是最可爱的人”的河南官员会觉得可喜可赞。于是大家就能够理解,这些动手打人的人,之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地行凶,关键还是在有人给打气、煽动、收买和指使。

那么,为什么被误认为“媒体的”便要挨打呢?其实,这些纵人行凶的人心里还是清楚自己所作所为的性质的。不管在他们嘴里,那些拆迁人员如何“可亲、可敬、可爱、可歌、可颂”,他们心里还是知道,他们行的是违法之事、不得民心之事、传播出去会招致舆论声讨和相应处罚的事。但是,这些被个人和局部利益冲昏头脑的人是非常短视、非常狭隘,甚至经常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遇媒体便打,更是证实了强迁的疯狂失控,更是证实了强迁的违法性质。

当事人“公民也有监督权”这句话,在强拆现场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事后想来,却是那样悲怆沉重。什么时候权力真的被关进笼子里,什么时候这句话才能还原其本来的分量。相信那个时候,“可爱”、“领导”,甚至“媒体”这些词,也就不用再加引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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