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三道“紧箍咒”规范村级公务管理

27.01.2014  12:05

  近日,青山湖区密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村级工作用车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规范村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三个文件,对村干部日常管理念起了三道“紧箍咒”,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村级公务的监管。

  据了解,“两意见一办法”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该区5镇1园区下辖75个行政村的公务管理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村干部报酬管理明确遵循依法取酬、依绩定酬、合理适度三个原则,要求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相适应,并明确规定村干部基本报酬不高于所在地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村级工作用车的管理从严控新增车辆数量、严格执行购买程序、严把车辆日常管理和严肃公车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入手;为规范村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行为,明确其适用范围包括参观、考察、调研、学习、培训、工作交流、招商引资、探亲、访友、旅游、继承财产及办理其他公私事务等各类行为,都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万青 李诚 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