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以“三个到位”为标准部署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27.08.2015  19:25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区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并以天津“8·12”事件为教训,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对如何切实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把牢安全生产“总开关”提出三项工作督查要求。

确保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到位。针对赣州市南康区现有大小家具生产企业10000多家、服装生产企业1000多家的现象,检察院要抓紧与家具产业促进局、安全生产管理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协商沟通,集中、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从排查安全隐患、险情预警、快速处置等方面着手,确保多层次、广维度对安全生产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把南康区发生的“7.13”家具厂失火案、“7.22”涂料爆炸案作为警示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强化企业责任人、监督管理人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意识。

确保安全生产监督衔接到位。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及民事行政监督部门,应该注重安全生产领域范围内的“两法衔接”工作,拓宽检察监督渠道,对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及时收集信息,确保不错过、不放过任何价值线索。对于已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检察干警要主动要求“提前介入”,保障检察监督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密切衔接,及时关注责任事故发展态势,确保不出现“不作为、懒作为”现象。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到位。对公安机关已经移送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嫌疑人,侦检部门与公诉部门在落实证据严格审查机制的前提下,确保做到“快捕快诉”,让犯罪嫌疑人的事例成为他人的“警钟”。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主动靠前,注重“两法衔接”中价值线索排查、注重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收集、注重安全生产领域贪污受贿问题侦查,确保安全生产领域内的事故责任得到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要一究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