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区位优势 打造小城镇建设“升级版”
●肖德明陈敏汤秀平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城镇化建设,以及昌栗高速的贯通,株潭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呼吁县委、县政府改变发展战略,调头向西,主动对接长(沙)、株(州)、(湘)潭,融入到长、株、潭一个半小时经济圈。加快株潭小城市规划与建设,把株潭建设成为万载县域经济“次中心”、赣西北“商贸服务城”和湘赣边国际闻名的“花炮产业城”。
1.要在体制机制上加大创新。一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要加大强镇扩权步伐,赋予株潭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镇党委政府对驻镇机构的年度评议制度,评议结果作为县委政府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县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专业人才到株潭挂职的制度,以缓解株潭镇城市建设管理人才紧缺的压力。二是创新经营管理机制。支持株潭镇依法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市场开发公司,将其作为株潭镇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加快城镇公用事业社会化改革,积极探索区域间城镇联动管理新机制,建立城与镇、镇与村、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公用事业联建、联管、联养的城镇管理模式,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方互动的运作机制。三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快推动株潭社会管理由农村向城市管理模式转变。重点加强小城市规划区内社区建设,全面实施村改社区的工作,加快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为两翼的社区管理架构,形成基本公共服务。
2.要在建设用地上重点倾斜。积极支持株潭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保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县里在土地使用分配上要向株潭镇倾斜,根据株潭小城市建设的进度与需要,由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数额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支持株潭盘活利用农村农民闲置土地,由此置换和归集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占用地指标。限制株潭集镇规划区和规划区附近农民分散建房,鼓励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凡是本镇农村居民在坚持一户一宅政策前提下,可在城镇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地区选址建房。
3.要在财政资金扶助上加大力度。一是要建立小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县财政从2014年起,每年要预算安排专项扶助资金500至1000万元,集中支持株潭小城市建设。二是要成立小城市建设投资担保公司,为株潭小城市建设、项目开发提供贷款担保。三是壮大镇级投入实力。完善株潭与县里结算的财政体制,逐步建立镇级金库,增强镇本级资金运作和调控能力。株潭镇的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留镇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除按规定上缴国家和省市部分外,全额返还镇财政。
4.要在公共服务上加以改善与改进。要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按照现代城市的标准,优化配置株潭小城市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城镇资源,全面增强株潭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要加大对株潭中小学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到株潭办公共事业、社会事业,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市民公园、休闲广场、公共停车场、商贸综合体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株潭镇的建设品质和宜居水平。积极引导银行、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到株潭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在要素集聚上予以支持和引导。要打造产业功能区。把培育壮大镇域产业作为小城市建设的核心支撑,全力支持株潭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经济,不断增强其内生增长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规划建设产业功能区,整合资源要素,增强配套能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形成集约发展优势。株潭产业功能区可以冠县工业园二区的名称,享受县工业区的同等优惠政策,以吸引域内外客商和企业到株潭产业园区,创业兴业。支持和鼓励株潭加快建设花炮产业原辅材料大市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第三产业。支持株潭加快工业功能区和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集聚提升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和引导株潭周边辐射区乡镇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从而形成建设一个中心、带动一片区域发展的效应。
6.要在亲商爱商的社会环境上着力营造。把株潭建设成为湘赣边的区域性小城市,光靠株潭自己人不行,要打破地域观念,欢迎外商到株潭来投资兴业发展。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杜绝欺行霸市与敲诈勒索的现象发生,创造一个亲商爱商、风清气正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肖德明系万载县政协主席、陈敏系县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