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10.07.2015  10:46
 

  【 内容摘要 】江西高举生态立省、绿色崛起的旗帜,积极践行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理念,全境入选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正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客观反映和有效促进江西各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内涵与建设要求的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在阐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背景、依据和基本思考的基础上,探索设计了涵盖三个行政层级的分类化、多层次的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并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差异等实际,对不同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分类化、差异化的进程监测与评价,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法。课题研究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在江西的深入推进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先行探索,使监测评价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化工具和手段,有积极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系统化、理论化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创造性地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江西高举生态立省、绿色崛起的旗帜,积极践行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全境入选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正按照《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保护和建设好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为客观反映和有效促进江西各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永续发展,需要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内涵与建设要求的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跟踪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评价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一、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体系的构建背景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地位,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生态文明体制”,并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2014年7月22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667号),江西全境入选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要求,先行示范区要紧紧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以确定的制度创新点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取得重大突破,为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知》的附件部分明确了各先行示范区的制度创新重点;江西省的重点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正式批复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定位江西要重点建设好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区,提出要建立科学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面专题部署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监测。

 

  2014年1月21日,省长鹿心社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4年7月17日,省委书记强卫在中共江西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要求,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巩固好我省生态优势,紧紧抓住我省即将获批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宝贵机遇,进一步把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引向深入。2014年12月31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明确,要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评机制,建立科学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2015年1月27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长鹿心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努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江西样板。2015年3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赣办发〔2015〕10号)明确,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因此,研究、探索和构建体现江西省情和地方特色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体系的构建依据

 

   (一)理论依据

 

  生态文明是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形态,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经济、社会、生态协同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模式的重大进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全新探索,如何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国际上没有照搬照抄的成熟经验,被普遍认可的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尚未建立。

 

  生态文明指标体系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准确评价、科学规划、定量考核和具体实施的依据和工具,以客观、准确评价人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及其文明水平为目的。国内外学者对生态文明内涵方面的研究颇为丰富,部分学者和机构也提出了多种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框架。

 

  国外研究最早的可追溯到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1996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联合国政策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部联合其他有关机构,提出了社会、经济、环境和制度四大子系统的概念框架和驱动力-状态-响应(DSR)模型,设计了一个包含142个指标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ISD),包括驱动力指标(造成发展不可持续的人类活动和消费模式或经济系统的一些因素)、状态指标(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各系统的状态)、响应指标(人类为促进可持续发展进程所采取的对策)。ISD指标体系侧重环境压力和环境保护,是目前较有影响的可持续发展评价工具之一。此外,还有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威廉?里斯等人提出的生态足迹理论(EcologicalFootprint,EF),美国耶鲁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中心和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地球科学信息网络中心等提出的环境可持续评价指数(EnvironmentalSustainabilityIndex,ESI)和环境绩效评价指数(EnvironmentalPerformanceIndex,EPI)。

 

  国内研究大多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文明的内涵,采用系统分析方法,从不同侧面或侧重点,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党的十八大之前,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12)分别从生存支持系统、发展支持系统、环境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智力支持系统五个层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估中国可持续发展能力;严耕(2009)从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和协调程度四个方面,汪毅霖、蒋北(2009)从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规模、生态环境质量三个角度,高珊、黄贤金(2010)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消费模式和生态治理四个层次,黄娟等(2011)从生态意识、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行为和生态制度6个层面,分别构建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内研究逐步转向,并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展开。浙江省统计局课题组(2013)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四大领域,构建了由37项评价指标组成的浙江省生态文明评价指数;张欢、成金华(2013)从资源条件优越、生态环境健康、经济效率较高、社会稳步发展四个方面,建立了由20个评价指标组成的湖北省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刘薇(2014)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四个方面,构建了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张茜(2014)从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空间优化四个方面,构建了宁波市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龚勤林(2014)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五大系统,增长性、可持续性、和谐性、自觉性四个维度,构建了四川省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浙江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从生态经济、生态集聚、生态设施、生态涵养、生态文化五个方面,计33个指标,监测和评价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和成效;福建厦门市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安全、社会保障4个方面,选择了32项单项因子,监测和评价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然,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内学术界相关研究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位一体”,但更多的是从学理层面的探讨,是基于共性问题的框架性研究。

 

  上述国内外学者的成熟理论和研究方法,为后续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方法参考,是课题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依据。

 

   (二)政策依据

 

  2003年5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发〔2003〕91号),2007年12月26日以环发〔2007〕195号文件印发了修订稿,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3个方面建立了多因子的评价指标体系。

 

  2008年7月8日,中央编译局和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共同组成的课题组,历时3年研制,联合发布了国内原创的《生态文明建设(城镇)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共包含30个指标,除人均GDP、单位GDP能耗、清洁能源使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常见指标外,还包含建成区绿地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比例、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以及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等新指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精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于2013年12月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2420号)。《通知》从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和体制机制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并要求各地结合地方特色、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等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增减指标,建立适合本区域的目标体系。

 

  毫无疑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印发《通知》的内容全面系统,政策性权威性强,对全国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监测与目标评价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是重要的政策法规依据。当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不同区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和体制机制建设五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的研究尚未系统展开。

 

  三、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1、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又要着力体现江西特色

 

  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的明确要求、国家正式批复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这些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政策指导性强,为科学构建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方向,须深入领会,贯彻落实。

 

  江西地处我国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战略位置,生态环境优良,为我国南方丘陵和长江中下游水域生态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近年来江西一直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为奋斗目标,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成为首批全境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省份,正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美丽中国”行动的先行者、生态普惠民生的践行者。因此,在指标体系的设计过程中,既要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国家要求,把准要点,又要充分考虑江西省情和区域特点,体现地方特色,积极主动探索,大胆先行先试。

 

  2、坚持发展为主线,强调在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

 

  江西生态环境优美,但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基本省情没有变,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仍是主要矛盾。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机遇和挑战,面对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的重任和期待,必须牢牢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必须依靠发展升级破解难题、化危为机。但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也不能因保护生态而制约经济发展。因此,在构建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时,坚持发展为主线,着重考虑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经济发展质量指标,并兼顾与经济发展较为紧密的生态环保指标,统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优化,实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和可持续发展。

 

  3、运用系统分析理论方法,遵循相关构建原则

 

  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制度、环境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内容,构建一个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以较完整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并体现主要特征和发展状况,必须运用系统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并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目的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作为一种评价指标体系,其目的在于监测和反映各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程度和成效,同时还要引导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努力方向,促进江西“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和“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目标的实现。因此,要坚持监测评价目的性与导向性相结合,不仅要监测评价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步与发展,还要引导、激励区域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持续努力。二是完整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描述和抽象概括,应坚持完整性原则,以较全面系统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涵与基本特征,表现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的情况。但相关指标数量众多,应坚持科学性原则,选取具备科学和统计依据,能够比较真实客观情况的指标;并运用系统优化原则,突出重点,选取代表性强、具有较高社会认同度的指标,而且所选择的指标要相互独立,具有互补性,尽量避免信息重复。三是总量指标和速度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在具体指标的选取上,按照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江西区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以定量指标和现有统计指标为主体,坚持总量指标和速度指标相结合。既从总量指标方面,选取体现结果性的具体指标,客观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又从速度指标方面,选取体现过程性的具体指标,真实反映各区域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所取得的进步,激发生态文明建设热情,鼓励生态文明建设后进地区奋起直追。

 

  4、突出可操作性,确保指标数据的权威性和可比性

 

  当前,还没有形成一套被广泛认可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的选取也是各有视角和侧重。但应在规范和界定各指标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从操作角度着重考虑数据采集具有现实可行性,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可比性,便于横向和纵向比对。尽量选取易于收集整理、权威性可信度高的定量指标数据,尽可能采用政府统计公布的数据,尽可能采用当前已建立制度、开展统计的数据,便于常规的动态监测与评价分析,以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考虑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差异,探索构建涵盖不同行政层级的分类化多层次的监测评价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本身是目标统一性、内容完整性与空间分解性和地区协调性的有机统一。就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推进而言,必须分解落实到设区市、县(市、区)的特定行政区域空间。承担任务的各行政区域需依据区域资源禀赋和自身发展阶段,确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各有侧重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辩证的观点认为:越是经济发展较好、工业较发达的地区,越要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构建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低碳型社会;越是经济发展较落后、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更需要建立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制定生态经营长远发展战略;越是生态脆弱的地区,越要加强生态责任建设,促进生态理念的区域发展机制创新。因此,构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考虑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差异、产业分工和生态功能定位,有效体现区域特殊性和差异性。

 

  课题组认为,省区生态文明建设是实施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地域载体,设区市和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是对省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分解和落实,关系省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关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成败。因此,课题以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和发改环资〔2013〕2420号等文件为指导,考虑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差异,拟探索构建涵盖省、设区市和县(市、区)三个行政层级的多层次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先行探索,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分类化、差异化的进程监测与评价,使监测评价成为推动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具体化工具和手段,促进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在江西的实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协调推进。

 

  四、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基于上述设计思想和考虑,采用层次分析法,从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和体制机制建设五个方面构建。其中,经济发展质量方面,坚持发展主线和江西需求,从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比例和运行产出效益角度,选取10个三级指标;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方面,从土地、能源、水等资源消耗和资源节约开发利用角度,选取12个三级指标;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突出反映并保护江西的生态优势,从生态资源建设保护、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角度,选取12个三级指标;生态文化培育方面,从知识普及、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绿色采购角度,选取6个三级指标;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从党政考核、财政支出、研发经费和信息公开角度,选取4个三级指标。共选取44个三级评价指标(其中国家指导性指标35个),构建了如下表所示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绝大多数是统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定量统计指标。其中,正向(逆向)指标表示指标值越大(小),效果越好;适度指标表示该指标达到某个阀值最理想,效果最佳,实际数值偏大或偏小均不为最佳(对当前江西而言,大多适度指标的实际数值比理想阀值偏小,有待向上提高)。表尾对部分指标做了解释说明。

 

   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  

         

    部分指标说明:

 

  1、C 106 资源产出率,指每消耗一吨主要物质资源所产生的产值(按不变价计算),我国纳入统计范围的主要物质资源种类共14个;

 

  2、 C201 国土开发强度,指建设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重;

 

  3、C 205 非化石类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指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4、C 206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与城市用水总量的比值;

 

  5、C 212 绿色矿山比重,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有关“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的规定,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数占矿山总数的比重;

 

  6、C 307 水土流失率,指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重;

 

  7、C 401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指群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问卷调查,以知晓人员占抽查人员数的比重表示;

 

  8、C 402 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重,指参加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的党政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重;

 

  9、C 403 节水器具普及率,指销售具有“节水产品认证”标识的用水器具占用水器具销售总数的比重;

 

  10、C 404 节能灯具电器普及率,指销售具有“中国能效标识”且耗能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灯具电器数占灯具电器销售总数的比重;

 

  11、C 406 政府绿色采购比重,指某时期内政府采购环保部、财政部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额占政府采购同类产品总额的比重;

 

  12、C 504 环境信息公开率,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实际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和强制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占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的比重。

 

  五、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方法

 

  (一)全省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监测与评价

 

  1、数据来源及处理

 

  各三级指标C ij 的相关数据,主要是该指标的实际值X ij 、基期值X 0 ij 、规划目标值X * ij 或变化率R * ij 、实际变化率R ij 。其中,实际值X ij 和基期值X 0 ij ,从《江西统计年鉴》和政府相关部门分领域的统计年鉴等政府统计资料中获取。规划目标值X * ij (或变化率R * ij ),反映规划建设期内该指标应达到的值(或相对基期值的变化程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数量化指征。省级区域的X * ij (或R * ij )的数值大小,在建设方案规划和报批时由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经省领导审定,报国家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

 

  变化率向好变化的方向规定为正。实际变化率R ij 计算方法如下:

 

   

  评价体系中的13个适度指标,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最佳阀值不易确定,课题以规划目标值X * ij 作为满意值,并以此判断适度指标的向好变化方向。与确定的该指标生态文明建设量化目标值X * ij 比较,若实际值X ij 偏低,需要向大调整实现的,按照正向指标计算实际变化率,如指标C 103 、C 104 、C 201 、C 405 、C 501 、C 503 ;若实际值X ij 偏高,需要向小调整实现的,按照逆向指标计算实际变化率,如指标C 109

 

  2、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在多指标综合评价中,指标权重值反映了各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常见的赋权方法有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组合赋权法和交互式赋权法四大类。课题采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主观赋权法,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专家人员,对同一准则下的各因素相对重要性采用1~9比例标度法量化标度,构造两两比较的专家群判断矩阵,按照特征根法计算并检验判断一致性,最终确定群判断评价下各因素的相对权重,得到准则层B相对目标层A的权重集W A ,以及指标层C相对准则层B i 的五个权重集W Bi (i=1,2,…,5)。

 

   

  

          3、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计算

 

  通过对监测期内省级区域各指标实际完成数据的监测和采集,计算三级指标的实际变化率R ij 。以省级区域三级指标的目标变化率R * ij 为尺度,分别计算得出经济发展质量B 1 、资源能源节约利用B 2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B 3 、生态文化培育B 4 、体制机制建设B 5 具体方面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以百分比度量的完成进程,分析并提出建议。

 

   

  

            4、生态文明建设纵向比较

 

  自基期年份到目标完成的规划年份,每年全省生态文明的总体建设以及具体方面建设的完成进程不尽相同,需对全省区域这同一评价对象在不同年份的情况进行纵向比较。按照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计算方法,得到不同年份的生态文明总体建设以及具体方面建设的完成程度值、当年变化的百分点数等信息,从总体、具体方面和影响因素等角度进行比对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建议。

 

  (二)设区市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监测与评价

 

  1、设区市分类

 

  江西全省设11个设区市,各设区市的区域资源禀赋、自身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及侧重,各有差异。用同一尺度衡量11个设区市,有欠公平;完全考虑区域的个性化特征,设置11个个性化尺度,操作复杂,不便横向比较。因此,为便于操作,并兼顾差异,课题综合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国土开发强度等因素,将11个设区市分为两类。二、三产业占比较高,国土开发强度较大的设区市,划为一类;一、三产业占比较高,国土开发强度较小的设区市,划为二类。针对每类的生态文明建设侧重和特征,按类分别设置评价尺度,进行分类化差异化的监测评价。

 

  2、监测评价的分类差异化处理

 

  一类设区市保持发展的同时,应侧重对环境的补偿、修复和保护,更加注重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二类设区市,国土开发强度较小、生态环境总体优良,生态保护的同时,应侧重保护中的持续发展。因此,基于课题报告“三、构建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所述,坚持实施有所侧重的差异化监测评价导向。按照已构建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及前述的计算处理方法,分别确定两类设区市各指标的权重值、三级评价指标的规划目标值X * ij 或变化率R * ij ,建立分类差异化的监测评价尺度。

 

  3、数据来源及处理

 

  各三级指标C ij 的相关数据,实际值X ij 和基期值X 0 ij 从全省以及该设区市的《统计年鉴》和政府相关部门分领域的统计年鉴等政府统计资料中获取;规划目标值X * ij 或变化率R * ij ,在建设方案规划和报批时由设区市政府研究提出,报省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按照前述计算方法,确定三级指标C ij 的实际变化率R ij

 

  4、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计算

 

  监测计算某设区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以该设区市所属类别的三级评价指标的目标变化率R * ij 为尺度,按照前述计算方法,确定其以百分比度量的建设完成进程。

 

  5、生态文明建设横向比较与评价

 

  为引导各区域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持续努力,发挥监测评价的激励作用,需根据赣办发〔2015〕10号文件“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创建”的精神,对同类别的各设区市的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比较、排序与评价。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计算方法,得到同类别的各设区市的年度生态文明总体建设以及具体方面建设的完成程度值、当年变化的百分点数等信息,分类别依据数值大小排序,进行横向比对分析和评价。

 

  (三)县(市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监测与评价

 

  1、县(市区)分类

 

  江西全省设100个县(市区),基于设区市分类的同样缘由,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13〕4号),将100个县(市区)分为三类,重点开发区35个、农业主产区33个、重点生态区32个。每类分别设置评价尺度,进行差异化的监测评价。

 

  2、监测评价的分类差异化处理

 

  重点开发区重点引导发展二、三产业,应注重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环境补偿、修复和治理;农业主产区重点引导发展一、三产业,融合二、三产业,发展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治理;重点生态区突出生态保护,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参照设区市的处理方法,分别确定三类县(市区)的监测评价尺度。

 

  3、数据来源及处理

 

  各三级指标C ij 的实际值X ij 和基期值X 0 ij ,从县(市区)所属的设区市《统计年鉴》和政府相关部门分领域的统计资料中获取;规划目标值X * ij 或变化率R * ij ,在建设方案规划和报批时由县(市区)政府研究提出,报设区市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按照前述计算方法,确定三级指标C ij 的实际变化率R ij

 

  4、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计算

 

  以某县(市区)所属类别的三级评价指标的目标变化率R * ij 为尺度,按照前述监测计算方法,确定该县(市区)以百分比度量的生态文明建设完成进程。

 

  5、生态文明建设横向比较与评价

 

  参照设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横向比较与评价方法,对同类别的县(市区)的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排序与评价。

 

  六、课题研究推广应用待解决的问题

 

  课题基于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和背景,探索构建了涵盖三个行政层级的分类化、多层次的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并阐述了相关依据和具体的监测评价处理方法;但因研究时间、文章篇幅和数据采集等原因,未做进一步的实证研究。课题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在江西的深入推进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先行探索,使监测评价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化工具和手段,有积极意义

 

  课题当前仅是一种探索性的应用理论研究。若使课题研究成果得以推广应用,尚需按文中所述,获得省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等的支持,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对构建的指标体系进行论证和修订,确定具体的权重值、规划目标值及变化率等。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和修订意见,出台江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监测与评价的试行办法,在全省三级行政区域展开施行,并在每年的监测评价工作实践中修订完善。

 

  课题组成员:彭道宾、曾庆道、哈力甫.买买提、许国银

 

课题执笔:许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