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工商局查处一虚假“中国驰名商标”宣传案件

29.11.2013  18:21

“驰名商标”是一个极具消费者号召力的金字招牌。有些不法商贩看准了这一商机,将非驰名商标冒称“驰名商标”,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想获取额外的利润,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被工商部门查获,受到行政处罚。

近日,袁州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陈某经营的某吊顶销售批发部在大厅陈列的粘贴标识和宣传画册都标有“驰名商标”,经询问,当事人称广告上标写的“驰名商标”并没有证明书。经调查,当事人陈某2009年,开始在袁州区从事集成吊顶销售,近年,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陈某就想通过假冒“驰名商标”的方法进行促销,便擅自印制了一批粘贴标识和宣传画册,对自己经营的非驰名商标吊顶宣传为“驰名商标”。

执法人员认为,陈某冒用“驰名商标”,属虚假宣传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袁州区工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