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开展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10.12.2015  18:00

一是明确了清理范围。区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二是明确了清理步骤。清理分为自查自清、审核论证、合法性审查、清单报批和清单公布等五个阶段。各部门先对本部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区审改办将各部门清理上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分别送发改、民政和财政部门进行逐项审查核实。区政府法制办对区审改办报送的事项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审改办再根据区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事项清单(送审稿)》报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凡未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三是明确了清理要求。要对该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既要分工又要协作,区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全程跟踪各审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青原区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