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云谱区检察院推行量刑建议被告、被害人双告知制度

23.11.2015  15:36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在办理公诉案件的过程中,创新的将以往只提供给法院的量刑建议书,提前送达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收到良好的成效。

该院在公诉工作中发现,一方面由于被告人对于自己的行为的定性和可能导致被判处刑罚的情节并不清楚,出于逃避刑责的目的常常在庭审中选择翻供。被告人的翻供不但不利于其减轻刑责,同时也会使原本能够顺利进行的审理程序不得不产生拖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刑事案件被害人都有强烈的报复被告人的心理,常常希望被告人能够被法院判处重刑。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和强烈的报复心理共同导致了被告人被判决轻于被害人心理预期刑罚时,被害人不断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

该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的将量刑建议书在提起公诉前送达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并听取双方的意见。在送达量刑建议书的同时,要求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和法律的规定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被告人和被害人最大程度的接受量刑建议书。该院还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听取双方意见时要细心记录,并据此预测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预案准备。

双告知实行以来,该院提起公诉案件被告人无一起庭审翻供现象出现,被害人无一人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林海啸)

供稿: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