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殷家巷旧城改造下达房屋征收令

02.07.2014  11:50

逾6成被征收户已领取搬迁序号

 

 

      6月30日,东湖区殷家巷社区地块旧城改造工程正式下达房屋征收令,并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自5月25日启动预征收以来,已有逾6成被征收户领取了搬迁序号。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至8月30日

  记者了解到,殷家巷社区地块旧城(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搬迁期限为: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

      搬迁补偿方面,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

临时安置补偿方面,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月的,按600元/月结算。临时安置期限延长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月的,按600元/月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异地产权调换面积增幅为40%

      此次征收房屋的补偿实行房屋就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中,选择货币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按“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增加幅度为40%,安置地点在九龙湖安置小区。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交房并领取搬迁序号,按照“先搬先选”的原则,在相同户型内根据搬迁交房的时间按顺序选则安置房。

最高可获40%的补助和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享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2014年7月31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4年8月1日至    2014年8月15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4年8月16日至2014年8月30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4年8月31日至2014年9月14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4年9月14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4年9月14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

迁出后仍可在原户籍地入学

  根据方案,被征收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优先安排廉租住房。

  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

此外,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安置房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安置房所在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安置房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李旸 记者 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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