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房建设管理

01.06.2016  22:46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农房建设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切实保障农民合法建房的需求,我区结合农房建设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房审批职责,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履行村庄规划编制的主体职责,与区村建办切实执行农房报批流程,严把附属建筑审批关;明确了防控巡查监管职责,村级负责一级农房监管职责,各乡(镇)政府负责二级农房监管职责,区城管直属中队负责三级农房监管职责;《若干意见》还明确考核奖惩举措和具体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

(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