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收“红包” 将面临警告撤职
29.01.2014 18:24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国家卫生计生委28日起就《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处理办法规定,卫生计生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如收受“红包”“回扣”等,将面临警告、记过、撤职等处理。
处理办法主要针对从事疾病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精神卫生、采供血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接受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回扣”等行为,处理办法专门作出针对性规定,突出强调廉洁从业纪律。处理办法规定了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四种处理形式。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29.01.201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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