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设居民区遭住户反对 江西宜黄县卫生局不予审批

06.11.2013  10:58
  原题:医院拟设居民区遭住户反对 宜黄县卫生局不予审批

  该商业用房两扇卷闸门已砌成了水泥墙。

  10月初,宜黄县最大的住宅小区世纪家园4-5号商住楼一、二层商业用房被房主出租,拟开设一家大型民营医院,该商住楼近千住户因担心传染病源、医疗纠纷等问题影响他们的生活,强烈反对。近日,几位住户代表多次向本栏目反映,虽然县政府已表态不会审批该医院,但房东和医院仍在悄悄装修,还在小区张贴告示威胁住户。住户们认为,县卫生局应该出面制止,否则等医院装修好了再拆除就难了。

  房主贴告示称在小区开设医院安全且合法

  10月31日,记者赶赴宜黄县,来到华南虎广场对面的世纪家园住宅小区调查核实。4-5号商住楼是两栋7层楼高的连体楼,有60余户住户,一千余平方米的一、二层商业用房正面临街,曾被租用开设家电家具广场,其卷闸门已紧锁,透过一层楼玻璃门望去,可见室内搬家后留下的狼籍状况,并未出现几位居民所反映的“按医院模式装修”迹象;该商业用房背面朝向居民区,两扇卷闸门已砌成了水泥墙。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张姓居民,她说目前只是看到房主大张旗鼓地清理杂物,大家怀疑此举是为医院装修做准备。

  在该商住楼楼道口的一面墙上,记者注意到一张已被撕毁的告示书,但大致内容仍依稀可见:“我们股东(即房主)和安康医院订立协议之前,咨询了卫生及司法等相关人员,小区内开设医院(无传染科,医疗垃圾按卫生要求处理)在法律框架内是允许的,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在此开设医院不仅没有侵害楼上居民的健康,还方便小区居民就近求医,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我们根据与安康医院所签订的协议,于10月1日起将一、二层商业用房正式交由安康医院装修,如个别住户基于其他目的而影响医院装修进度,致使我们向医院承担延误交房的违约责任,将严重影响我们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寻事滋事人的相关责任……”该告示书的落款人是该商业用房全体股东,记者在现场未能联系上这些股东,但在文中未发现有威胁、恐吓等内容。

  医院法人已放弃在该小区投资办医院的设想

  负责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的宜黄县卫生局副局长李国华向记者介绍,根据国家卫计委出台的相关意见要求,发展社区医疗是今后医改工作的一个重点,“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就诊模式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大医院和社区医院各自优势,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符合新医改精神。因此,安康医院进驻世纪家园是合理合法的。该小区住户认为住宅小区设立医院会影响健康其实是误解。此前,卫生局只批复了安康医院在凤岗镇小学旧址开设医院,但从未收到过该医院要求在世纪家园开办的报告,而且近期也受理了该小区住户与商业用房股东、安康医院之间的纠纷,尽管在小区开设医院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但因其存在纠纷,按相关规定,卫生局不能予以审批。

  李国华表示,医院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其室内设计和装修须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自行装修是无效的。目前住户所反映的房主和安康医院装修是个人行为,卫生主管部门无权干涉。如果该医院强行装修并启用,系非法行医,必然受到法律惩处。

  之后,记者采访到安康医院负责人曾标。他表示,当前面临小区住户反对及卫生局不予审批等情况,如果再执意在世纪花园住宅区装修开设医院,无疑是一种浪费。他已向股东明确表态,放弃在该小区开设医院的设想,另选址并重新通过正常程序设立医院。

  本报记者童梦宁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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