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名委员建议“毒驾”入刑

27.06.2015  16:37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委员建议严格限制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后的减刑问题

   十余名委员建议“毒驾”入刑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王姝)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十余名委员建议“毒驾”入刑,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建议,将毒驾列入危险驾驶罪,“因为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危害不亚于酒驾,从国际惯例看,也普遍把毒驾行为作为犯罪行为予以处罚,因此可以考虑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关于毒驾行为的规定,以提高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行为的震慑力”。梁胜利、黄润秋、罗亮权、韩晓武、方新、范徐丽泰等10余名委员也持相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