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十大措施扎实推动“红包”治理工作

16.05.2016  12:4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红包”问题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新余市公安局根据省、市纪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等十大措施,切实推动“红包”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在4月28日就迅速召开了动员部署会,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县、分局、各警种作出了具体部署,突出交警、消防、基层民警等领域和对象,坚决整治“红包”歪风。

二是强化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召开动员部署会、集中学习、座谈讨论、悬挂标语、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紧盯交警、消防、治安、监所、出入境以及派出所等权力岗位、窗口单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红包”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是深入自查自纠,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发,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廉政账户的方式,督促党员民警主动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情况,主动将“红包”上交市公安局廉政账户。

四、设立警示牌、举报电话,强化监督形成震慑。要求各地、各部门服务窗口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拒收“红包”警示提醒牌,公布举报电话12389,引导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着力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明察暗访,重抓现行。要求各单位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巡察督察、走访基层和寻访服务对象等方式,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加快线索处置,实行做到快查快处,注重抓住现行。

六、组织专项检查,瞄准案件深挖线索。要求警保、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专项抽查有关单位发票、资金使用情况等形式,着力发现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交警、治安、消防等“红包”治理的重点警种的“红包”问题线索,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对民警违纪案件中涉及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

七、严格执行纪律政策,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明确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无论是收“红包”的还是送“红包”的或者是变相收送“红包”的,一律严格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导致“红包”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强化警示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求注重典型案件的收集和报送,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有职务的丢帽子、无职务的丢面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

九、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压力传导。要求领导带头,“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传递责任,强化压力传导,通过约谈、调度推进、情况通报、实地督查、考核问责等方式,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红包”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要求各地各单位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认真研究“红包”治理的治本之策,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防控机制,让那些想钻空子收送“红包”的人“有想法没办法”,努力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