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左斌张明华事迹

12.11.2013  11:08



图为左斌在调解纠纷




张明华(右二)正在调解纠纷


                                                                                            左斌:真诚兑现“案结事了

        ★左斌

  男,1970年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乐平市人民法院众埠法庭庭长。长期扎根农村法庭工作的他,探索总结出“团结、耐心、诚心、创新”8字调解法,将大量个人时间用于“解决小家庭的问题”。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

  他一直扎根农村法庭工作,足迹遍布所管辖的3个乡镇、65个村委会、149个自然村、22000多户村民家中,帮助调解矛盾纠纷。村民们遇到婚姻家庭和邻里矛盾等,都愿意找他“诉苦”。

  12年来,他审结的10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却有800多件案件以调解或当事人撤诉结案。他用行动践行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以真心和诚意兑现了“案件事了”的承诺。

判决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在来到法院岗位之前,左斌是一名人民教师。

  短暂的法警工作经历结束后,左斌在同一年调任基层法庭当法官。通过自身刻苦的学习,他逐步考取了相关资格证。

  基层法庭的办案任务繁重,左斌也在工作中成长和不断总结着。众埠镇外出打工人口达3万,大批年轻人外出务工后,形成了规律性的婚姻周期:春节期间,年轻人在家人的撮合下认识并尽快操办婚礼,春节结束后,年轻的夫妇又各自外出打工。长期天各一方,久而久之,本来就不甚坚固的夫妻感情,很容易产生矛盾引发危机。

  因为地方风俗问题,众埠镇在嫁娶中,男方家庭一般需要送出16万~20万的彩礼,女方家庭才会同意婚事。而一旦夫妻产生离婚纠纷,男方就可能面临着人财两失的情况。因各种原因,近年来居高不下的婚姻民事纠纷数量,预示其背后隐藏着一定社会危机。“只要双方同意,依法判决他们离婚是并不复杂的法律程序,但这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多年工作经历让左斌熟悉了当地的风俗,更让他认识到法律工作的复杂性。

  千起案件中无重审或改判

  “诉讼调解是法庭工作的生命线。”在工作中,左斌不断总结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式,使诉讼调解成为沟通法官与当事人的连心桥。

  乐平市南港乡某村农民程某因骨头坏死,只能靠拐杖支撑站立,他的脾气也因病变得暴躁。2008年5月,他的妻子王某来到众埠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了解案情的左斌,考虑到程某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治疗,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因此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求。一年后的8月,王某再一次来到法庭,左斌考虑到程某行动不便,决定到程某家里进行现场开庭。2009年9月8日,他带领法庭工作人员,来到距离法庭20多公里的南港乡,在程某家中开庭审理该起离婚案件。

  庭审结束后,左斌又邀请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在他们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直扎根农村法庭工作的左斌,足迹遍布所管辖的3个乡镇、65个村委会、149个自然村,22000多户村民家中,帮助调解矛盾纠纷。村民们遇到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愿意找他“诉苦”。12年来,左斌审结的10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其中,有800多件案件以调解或当事人撤诉结案。

  左斌说:“现实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在很多情况下,依法审判的结果往往并没有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案结事不了的现象仍然存在。”村民法律知识相对比较淡薄,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条件下,将民俗习惯有条件地引入司法裁判领域,有助于运用和谐的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不厌其烦的调解能手

  左斌在办案的同时,总是虚心向“调解能人”请教,并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众埠镇湾头村调解委员会吴主任,在村委会工作20多年来,调解了大量的农村矛盾纠纷,熟悉农村、农民,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到湾头办案,左斌总要和吴主任谈上许久,还将一些重要内容记录下来。

  一个纠纷的调解中,往往需要跟每个有关人员进行不断解释,左斌对待每一个调解对象,都会付出最大的耐心,摆事实、讲道理……

  左斌在办案中找到了灵感,萌生出构建调解网络体系的想法。随后,他以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为主体建构纠纷调解网络,独创当事人自己选调解员调解的模式,避免了不信任。

  在大量的调解工作面前,左斌坦言不轻松,但他更多地发自内心地认可调解带来的好处:老百姓免去了打官司之苦,也缓解了一定程度的案多人少的现状。而他最为看重的,则是真正从本质上找到矛盾、解决问题。

                                                                                              张明华:司法为民重在行动

        ★张明华

  女,1964年生,上饶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她先后探索出“把握审判规律与运用调解手段相结合”等“四个结合”工作新方法,全庭民商事再审案件调撤率高达50%以上,连年创全省新高。她先后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省优秀法官”、省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在同事眼里,张明华是一名工作狂。在一次外出办案返回途中,张明华遭遇车祸,为了尽快审结一起案件,她强忍伤痛,连夜在办公室加班工作。

  面对难啃的“骨头案件”,张明华总是用她独特的办案方法,将这些案件一一圆满结案。

  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但张明华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地履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人生的价值。

总结调解经验破解再审案难题

  张明华所在的法庭,主要负责案件再审和减刑假释。她带领该庭干警探索出“把握审判规律与运用调解手段相结合、加强释明疏导与借助社会合力相结合、注重拾遗补缺与强调实践效果相结合、增强办案功底与践行司法为民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工作新方法,总结出“五心”调解、“先泄后补”、“趋利避害”等多种调解新经验,使徘徊走低的再审调撤率显著提高,全庭民商事再审案件调撤率高达50%以上,连年创全省新高。

  2007年2月2日,春节后的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上,突然有人惊呼:“有人要跳楼!”张明华寻声望去,对面法院宿舍楼四楼的平台上,坐着一个仅穿短裤的女子。

  经法院干警的耐心说服,这名女子最终被护送下来。

  事发第三日,另一当事人的妻子因担心法官裁判结果对自己不利,也跑到法院上演跳楼闹剧。该事件给法院造成巨大压力。该案件最终到了张明华手里。她连续三天的真诚沟通,终于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促成该案成功调解并当场履行。

  几年来,张明华运用实践中总结的调解经验和方法,主持调处了60余起当事人闹访的再审案件,有效破解再审难的难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棘手案件亲自主审赢得当事人信任

  张明华在上饶市中院工作15年,先后在少年合议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多个庭室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她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将工作做得最好。

  在同事眼里,张明华是名工作狂。有一次,张明华乘车下乡开庭,返回途中遭遇车祸,全身伤痕累累,但她考虑到该案是一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杀人分尸案,为了快审快结,当晚她强忍伤痛,制作审理报告送交排期讨论。

  “作为法官就是要办好案。在审判过程中,就必须做到公正、廉洁、为民。”张明华将此作为毕生的追求。有一起抗诉再审案,曾历经二级六次裁判,均未能息诉。随后,她主动承担主审工作。面对当事人不断信访,及寻找各种关系施加影响,她没有畏惧,而是认真研究案情、以案说法。当双方当事人拿到她制作的说理充分透彻的判决书后,都表示心悦诚服,并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百姓福”的锦旗送到她的手里。

  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张明华严格掌握裁减幅度,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在出任审监庭庭长之前,她承办的案件数年名列全庭之首,她先后主审过多起各类刑要案,她总是及时稳妥地作出判决。她所承办的案件做到了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被当事人投诉或引发上访。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承诺

  虽然从事法官这一严肃职业,但张明华与所有的女性一样爱美。闲暇时,她喜欢逛逛街买衣服。在与她交谈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她始终保持着极具亲和力的微笑。

  时至今日,她依然清楚记得老庭长的教诲:“我们的工作,一定要耐心细致。”张明华笑着说,5年多的审监工作,她明显感觉自己“婆妈”了很多,“这都是工作需要”。

  作为办“骨头案”的法官,学会倾听是必需的。“许多当事人心中有压抑,有不满,若你不让他宣泄出来,工作就很难进行下去。”张明华说,让当事人把话倾诉完,然后法官再对其释法明理,只有这样“先泄后补”,才能让工作进行下去。

  正是由于工作细致,上饶中院审监庭民事再审案件三年的平均调解率高达44.6%。多年来做到了判后无当事人再次缠访闹访。

  今年4月,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还介绍了上饶市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经验。

  “张明华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她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地履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人生的价值。”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涛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