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十大语文差错”是对语文滥用的警示

26.12.2013  10:51

        2013年,国人常犯的十大语文差错有哪些?著名语文刊物《咬文嚼字》24日对此进行了盘点。自2006年以来,《咬文嚼字》都会在年底公布“年度十大语文差错”,纠正国人在当年常犯的“语文差错”,也从一个角度回顾当年的热点事件。

        每年发布一次“十大语文差错”,对许多人来讲是很伤面子的事。但是,《咬文嚼字》还是一如既往地给国人挑着读音和字词方面的错误。即便是冒着“让上亿人改口”的危险,也一往无前。这种认真严谨的纠错精神,让人佩服。《咬文嚼字》的坚守,让公众看到了他们在我国最基础的学科——语文领域的职业精神与操守。

        找语病,是高考语文科目中的一类题型。遗憾的是,自高考之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像语文老师一样纠正我们对于汉语的错误用法了。《咬文嚼字》就像一个循循善诱、不厌其烦的语文老师,给整个社会上了一堂“语文公开课”。而且,这门课每年都有,从不旷课。

        信息爆炸和电子化的时代里,汉语的发音和书写,都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仅火星文频出,打字输入也基本让我们失去了“书写”这一基本技能,而一些不负责任的输入法,又总是创造着新的词汇。“大虾”、“逆袭”、“小盆友”、“有木有”等让人看不懂的不规范用法,比比皆是。许多人习惯了这样的用法,也迷恋于这种不规范,认为这是有个性的象征。

        指出别人的错误,是需要勇气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听别人对自己的纠正和劝告。《咬文嚼字》是勇敢的,就像揭穿皇帝新衣真相的小男孩。在《咬文嚼字》去年发布的“十大语法错误”中,“甄嬛”的“”字应该读xuān的纠正,就意味着我国几亿人的发音都需要纠正。今年,《咬文嚼字》仍然用一丝不苟的精神坚守着这种语文的良知:“服法”并非“伏法”、“泄密”不是“泄秘”、“杀医案”误为“弑医案”、“”与“”、“受权”和“授权”,这些都需要国人注意并改正。

        在自媒体时代里,任何一个小小的语法错误,都可能在舆论大潮中对公众造成误导。一个字,一个词,一个句子,一旦出现了错误,可能会让很多人改变原来的正确语法。千百年之后,汉语乃至汉字文明,或许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原来的造字方法,都可能会无迹可循。什么是“象形”、什么是“指事”、什么是“会意”、什么是“转注”、什么是“形声”,什么又是“假借”,这些问题,都可能在未来某个阶段,在我们的语文教学和汉字使用中成为没有正解的难题。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目前,北京市教育部门已经决定将高考中的语文分数提升至180分。这凸显了对于语文的重视。但是,仅仅重视还不够,每一位国人,都应该像《咬文嚼字》一样“咬文嚼字”,坚守住语文的原始教义,守住我们的母语文明。因此,我们更要感谢《咬文嚼字》。

        济北南(山东 教师)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