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提高200千瓦及以下小水电上网电价标准

05.03.2015  18:13
        为缩小小水电分类上网电价价差,减少审批环节,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少小水电上网电价分类档次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15号)精神,我市自2015年3月1日起将装机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上网电价,归并为装机容量500千瓦至200千瓦的上网电价水平,由0.28元调整为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