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0万元为县级档案馆“升级改造”

31.05.2016  13:38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档案馆功能建设,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下达2000万元,用于全省数字档案馆省级云计算中心建设、省级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化和计算机网络设施建设。

  根据《江西省县级档案馆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4]64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为“馆藏数量在1万卷以下的,补助25万元;馆藏数量在1万卷以上5万卷以下的,每增加1万卷,增加补助10万元;馆藏数量在5万卷以上,每增加1万卷,增加补助5万元,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省财政厅要求,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充抵单位行政事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