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升降机运货被夹断头 法院判赔115万台币

19.02.2014  17:59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东县某面包店阎姓女员工搭乘店内载运货物的升降机遭断头,阎父求偿;法院判决面包店老板赔偿新台币115万多元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阎姓女子于2010年7月4日在面包店内搭乘升降机,颈部遭机厢与天花板夹断,当场死亡。

阎父认为面包店对于升降机的设置及管理有过失,请求面包店蔡姓老板赔偿,另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请求装设升降机的铁材行赔偿。

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认为蔡姓老板先违反设置升降机的相关规定,后疏于积极禁止员工贪图方便搭乘升降机,有一半肇事责任。考虑被害人故意违规使用升降机,也有5成过失等,判决蔡男赔偿新台币115万多元,这部分因未上诉三审而定谳。

至于铁材行的部分,最高法院维持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认定指出,以“货物专用”而言,此升降机的安全设计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平可合理期待安全性,判决铁材行不用负损害赔偿责任。